-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513K/2024-1071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03
- 发布单位:
- 市公安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0712号建议的答复
温岭市公安局文件
温公函[2024] 14号 A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4J0712号建议的答复
王芳、叶海飞、卜淑君、吴瑞均、王晓敏、方婷、王国富、叶玲兵、叶方永、谢军华、许素菊、陈宗夫等12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文明养犬的建议》(第2024J0712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今年3月,我市发布《关于加强规范养犬工作迎创文明城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养犬管理规范。我局会同农水、行政执法等部门,狠抓执行落地。截至目前,全市犬只上牌登记免疫1.8万只,收容流浪犬747只,全市犬免疫率和上牌率均达到95%以上,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罚单30张,发放公告、宣传单、标语等5万余张。
一、强化宣传引领。在重点区域、场所,组织开展流动或定点宣传,通过设置文明养犬提示牌、在沿街立面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标语、小区电梯内悬挂宣传展框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切实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二、强化免疫上牌。实行狂犬病一年一次集中免疫,加平时补免的免疫制度,集中免疫安排在每年4月份,力争一犬一证一牌,集中免疫后,各镇(街道)至少保留1个定点免疫上牌点,方便群众平时免疫。
三、强化巡查整治。加大对重点区域、场所的巡查力度,严格按照《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对遛犬不拴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依规教育处理;对群众投诉、无主犬只伤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流浪犬依法捕捉处置。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市公安局办公室 联系人:郭璘辰
联系电话:15705864131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公安局
二O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大溪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温岭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