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6195/2024-1075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单位:
- 市交通局
温交〔2024〕23号(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WL012-B0408-2024-0035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温交〔2024〕23号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局各有关科室(队):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就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有序推进
大队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在认领、完成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后,再逐步开展单部门检查任务,检查工作要早谋划、早安排,避免年底扎堆检查、突击检查。大队要深化“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着力打通部门协同堵点、难点,充分运用“综合查一次”、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规范检查流程
大队要规范检查程序,严格依照《浙江省公路与运输领域执法检查事项目录》实施检查。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应当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和要求。向被检查人询问有关情况时,应当做好记录,由被检查人核对确认。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完成公示,做到检查结果公开透明。
三、强化信用监管
大队要落实信用监管机制,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抽查比例应与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的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相挂钩,根据信用等级确定市场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切实减少烦企扰企。对于AA、A、B、C、D级企业,分别按照10%、15%、20%、25%、30%的比例进行第一次抽取,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中高风险企业,分别按照30%、70%再进行第二次抽取。
四、其他要求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不得增加基层和检查对象负担。
附件:1.2024年度道路运输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2.2024年度道路运输领域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
2024年度道路运输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序号 | 检查表名称 | 抽查对象 | 抽查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对象比例 | 抽查 频次 | 抽查 时间 | 任务执行要求 |
1 | 对公共汽车经营单位的检查(双随机) | 公共汽车经营企业 | 公共汽车经营监管 | 现场检查 | 25% | 1-2次 | 3-10月 | 应跨尽跨 能跨尽跨 |
2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单位的检查(双随机)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监管 | 现场检查 | 对车辆规模10辆以下的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2%;对车辆规模10辆及以上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10%。 | 1-2次 | 3-10月 | |
3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的检查(双随机)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 出租汽车经营监管 | 现场检查 | 25% | 1-2次 | 3-10月 | |
4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经营单位的检查(双随机)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监管 | 现场检查 | 50% | 1-2次 | 3-10月 | |
5 | 对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的检查(双随机) |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 | 现场检查 | 20% | 1-2次 | 3-10月 | |
6 | 对三级及以下客运站经营单位的检查(双随机) | 三级及以下客运站经营者 | 三级及以下道路客运站经营监管 | 现场检查 | 25% | 1次 | 3-10月 |
注:1.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的检查,按照重点监管实施,不纳入本年度单部门随机检查范围。
2.关联信用规则要求: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行业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概率组织。
附件2
2024年度道路运输领域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序号 | 联合事项名称 | 联合抽查对象 | 抽查 部门 | 抽查类别 | 检查 方式 | 抽查对象比例 | 关联信用规则要求 | 抽查 时间 | 任务执行要求 | |
1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情况的联合抽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牵头 | 市交通运输局 | JT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监管 | 现场检查 | 辖区内不少于50% | 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交通运输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概率组织。 | 3月-10月 | 省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计划,市交通运输局接收计划、制定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并负责牵头开展检查。 |
参与 | 市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开展联合检查。 | |||||||
2 | 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情况的联合抽查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 牵头 | 市交通运输局 | JT07.道路客运经营监管 | 现场检查 | 辖区内不少于50% | 3月-10月 | 省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计划,市交通运输局接收计划、制定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并负责牵头开展检查。 | |
参与 | 市市场监管局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开展联合检查。 | |||||||
3 | 对机动车维修养护经营单位的联合抽查 | 机动车维修养护经营单位 | 牵头 | 市交通运输局 | JT24.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 | 现场检查 | 辖区内不少于10% | 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不足的部分由中风险企业补足。 | 3月-10月 | 省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计划,市交通运输局接收计划、制定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并负责牵头开展检查。 |
参与 | 市综合 执法局 | ZJ137.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情况的行政检查 | 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开展联合检查。 | |||||||
参与 | 市市场监管局 | A48.公示信息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开展联合检查。 | |||||||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
抄送: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