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方、叶巧等4户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4)992号

发布日期:2024-09-25 16:25: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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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1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陈红方、叶巧红新河镇锦鸿村郑家387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4020JC03146F00010001104平方米/527.0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2何冬富、吴贞素、何超敏新河镇上桥头村291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4065JC06102F0001000180.24平方米/310.54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3林峰彬、谢灵萍大溪镇下村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1207JC02777F0001000197.48平方米/537.68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4陈雪彩、陈云兵箬横镇坭屋村朝西厂28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3066JC06006F00010001106.73平方米/346.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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