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方、梁玉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转移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4)737号

发布日期:2024-09-02 16:47: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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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金凤、王维林于1998年11月1日立契将坐落于新河镇城南村小商品市场东侧的房屋转让给王小方所有,1999年6月22日王小方已办理证号为:温国用(1999)字第G060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王小方、梁玉领新河镇市场东路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4214GB00851F0001000151.73平方米/256.52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住宅转让方林金凤、王维林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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