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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2023年食品流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09-19 09:22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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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把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深入开展流通环节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现将2023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依法严厉打击采购、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农贸(农批)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要求,做到市场重点品种全覆盖。2023年以来,开展流通领域蔬果、畜禽肉、蛋、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187690批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83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676家次。

二、开展重点整治突出风险隐患

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入场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的入场查验管理,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要求,持续加大集中交易市场、超市等水产品安全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水产品准入、信息公示、快速检测等职责,指导已在“浙食链”上激活的水产品经营户落实商品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水产品经营行为。二是深化“一打三整治”工作。持续保持高压重治态势,提早部署安排,全流程严监管,多维度发力。2023年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916人次,实地检查农贸市场116家次,检查经营户1653家次,与市场主办方、水产经营户、大中型商超、重点餐饮单位签订责任书552份,发放、张贴宣传资料3500多份,查获无相关票证的冰鲜水潺、白梅鱼、带鱼等违禁渔获物196.4公斤。三是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销售监管,重点对商场、超市、糕点门店、休闲食品连锁店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覆盖面全、针对性强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四是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护航亚运工作,巡查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门店、生鲜门店、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以及其他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者1296家次,发现问题108个,排查风险隐患53个,立案查处22起,责令整改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