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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10810026794401/2024-1074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9
- 发布单位:
- 新河镇
中共温岭市新河镇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组对花篮村等25个村(居)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温岭市新河镇委员会
关于市委巡察组对花篮村等25个(居)
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花篮村等25个村(居)党组织开展巡察。2024年3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新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新河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准确把握整改要求。新河镇党委收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委会认真进行传达学习,深刻剖析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并就巡察整改工作组织专题研究部署。新河镇党委认为,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准确,提出的意见务实中肯、切合实际,是对新河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综合会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实现“四个自我”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深刻领会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不推卸责任,领导班子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是逐级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新河镇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制定《中共温岭市新河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对我镇花篮村等25个村(居)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在推进整改工作中,新河镇党委又多次召开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精准发力,认真落实,确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截至目前,巡察花篮村等25个村(居)党组织反馈的13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1个,正在整改6个。对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移交的6件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4件,余下2件正在调查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予以诫勉谈话11人,责令检查10人,批评教育39人,谈话提醒40人;清退相关费用13582.2元。
一、在“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部署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村庄规划建设谋划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农民建房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金路村对现有村庄规划内宅基地进行了梳理,可用的6间宅基地已面向村民推出,有建房需求的村民随时可报名办理,目前4户通过建房预审;调研村民选址意愿,对村庄规划进行重新编制,确保规划符合实际、能够落地;二是对全镇各村农民建房需求进行重新摸排,结合摸排情况召开专题会议,镇主要领导参加听取各村农民建房情况,2024年至今累计审批(补办证)农民建房115间;三是继续大力推进农房有机更新,抓住土地复垦奖补政策窗口期,继续挖掘各村潜力,2023年、2024年金路村建设用地复垦7.8亩,2024年2月完成潮未至村等14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20.4亩招投标,完成渡首村等14村改地造田项目50亩招投标。
(二)关于“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提升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村居环境长效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迅速对表整改,在收到反馈后立即开展对楼岙、塘下等10村问题点位的整改,并对整改后的点位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广大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宣讲,发动群众形成自觉行为,今年以来开展宣传活动6场次、印发宣传资料6200多份;三是分层级召开管理区和村居工作会议,明确了4名管理区、64名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到岗到人,切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每月对全镇所有行政村村庄环境情况进行巡查,拍摄问题点位,制作交办件下发各村限时整改,形成督查通报和整改机制,整改反馈纳入对镇村干部的“三同”考核,今年以来累计发现整改问题点位2298个、制发通报5期。
(三)关于“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巩固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发展集体经济存在急功冒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动上莫村和台州立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新交涉,上莫村新民之家工程已于2024年4月底完工,现进入验收阶段,目前正在进行消防、空气、防雷等检测,同时于2024年4月16日组织村两委委员学习《温岭市控制化解村级债务暂行办法》,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今后在投资建设项目前进行充分论证,并加强对村级工程的监管;二是举一反三,加强村级财务风险管控,对各村5万元上工程实行备案制,对各村新增贷款进行债务预审,严格按照温农水[2023]287号《温岭市控制化解村级债务暂行办法》执行;三是加强面上各村问题排查,对在村级项目开发中盲目举债、履职不当的立即督促纠正,造成资产流失或不良影响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纪委,今年以来压减村级贷款250万元、制止1个村举债搞建设。
2.针对“乡村振兴项目不能有效利用盘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铁场村和崇国寺管理方对接,2024年6月5日铁场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通过观光园利用方案,并与崇国寺管理方达成意向,待崇国寺工程完工后将该地块出租给崇国寺管理方6万元一年;二是组织各村全面开展资产资源排摸,结合镇2024年专项监督,今年1月底已落实全镇各村开展集体资产清查工作。2024年3月14日全镇召开村级资产资源出租程序和租金收缴不规范问题等专项整治会;三是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村级财务往来资金的收支和使用行为,2024年4月23日对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进行财务培训、2024年4月24日召开机关干部培训会议,培训农村财务管理等制度。
3.针对“村集体资源荒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专题研究屏上村村留地开发方案,查找存在的问题堵点,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屏上村5亩村留地进出道路作为永农划定不实上报,已上报省厅,待省厅批复后再进行落实开发方案;二是在2024年4月对全镇各村村留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督促指导大墩村等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三是落实温岭市最新村留地结算政策,改变各村村留地结算方式,防止村留地指标荒废,已累计对锦鸿、雅雀、横陶、南鉴、大墩等5个村采取货币化结算的方式,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22万元。
(四)关于“村党组织基层民主自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周三集中学习等组织了各村居学习《温岭市村级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村级民主决策的规范程序开展村级事务的决策;二是花篮村、下莫村、屿头村等存在非村民代表参与表决的问题的村已经予以纠正,按照村级民主决策规范要求,在村民代表会议中规范参会人员,不允许非村民代表人员参与表决;三是屿头村、雅雀村重大工程项目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且决议事项与记录不一致的问题,相关村已经在近期的村民代表会议上做出说明,并进一步要求严格执行村集体“三资”和工程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决议程序和会议记录;四是2024年二季度以来,抽查了花篮村、下莫村、屿头村、楼岙村、雅雀村、南栅村、中洋新村、金港新村等8个村村民代表会议落实情况,督促民主决策规范程序持续改善。
2.针对“‘五议两公开’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督促金路村、秧田村整改公开信息,目前金路村已结合村内实际情况,将村务公开内容一式四份张贴在四个自然村,秧田村已更新党建公开栏,镇党建办于今年3月开展回头看;二是2024年2月2日,镇党建办组织开展镇村干部大会,镇组织委员对村级“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强调,并明确村级党建工作由书记负责,副书记抓落实,党务工作者具体开展,进一步压实村级主体责任,各村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村级党务村务和三资公开工作;三是2024年来镇党建办结合党建巡查开展全覆盖检查1次,抽查4次,并将检查结果于机关群通报。
(五)关于“风险管控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安全隐患排查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实体化运行道路交通专委会,定期开展会商,及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例如,2024年6月铁场村积极与电信及广电部门协商对接并移走了村部入口的电线杆,拓宽了路口宽度,并增设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对市级挂牌督办道路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设施不完善的予以增补;二是加强对种植大户的施药施肥安全宣传,加强农药残留检测,积极参与农业纠纷调解处置工作,2023年以来共调解7起农业纠纷;三是压实村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聘用人员从事专业技术操作时要全部持证上岗,同时加强面上安全检查,做到每周一次定期开展检查。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一)关于“村级‘三资管理’运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中洋新村村两委在镇有关部门及管理区指导下认真梳理了租金拖欠的详细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催收,对提出的问题召集两委专题研究破解,截至目前,已收取租金150多万元,下一步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租金收取;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2024年4月23日对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进行财务培训、2024年4月24日召开机关干部培训会议,培训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等,2024年5月9日组织代理会计参加温岭市财务培训班;三是严格村级资产管理,开展村级资产资源出租程序和租金收缴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1月底已落实各村开展集体资产清查工作。2024年3月14日召开村级资产资源出租程序和租金收缴不规范问题等专项整治会议。
2.针对“集体福利分配不合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南栅村、硐天新村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规范村级福利发放,南栅村于2024年4月29日、硐天新村于2024年6月19日分别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并形成决议,严格按照户籍、年龄发放老人福利,不得限于老人协会会员;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2024年4月23日对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进行财务培训、2024年4月24日召开机关干部培训会议,培训农村财务管理等,2024年5月9日组织代理会计参加温岭市财务培训班;三是加强监管,对村集体申报的不合理的分红和福利发放不予支持,坚决止付,对2023年度及今后村级年终分红严格按照《温岭市控制化解村级债务暂行办法》执行,并报农水局备案。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指导上述各村对前期发生的贷款闲置、工程结转不及时、超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超额支付、坐收坐支等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楼岙村工程结转、下林村暂借款处置以上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各村没有再发生现金超额支付等问题;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2024年4月23日对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进行财务培训、2024年4月24日召开机关干部培训会议,培训农村财务管理等制度,2024年5月9日组织代理会计参加温岭市财务培训班;三是规范执行村级贷款的申报审批程序,2024年1月起对各村新增贷款按照温农水[2023]287号《温岭市控制化解村级债务暂行办法》执行;四是加强日常三资监管,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指导纠正。
(二)关于“村级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硐天东、三至王等村已将本村已实施的工程项目不规范问题在村民代表会议上作出情况说明;二是由业务线开展村主职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要求村居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执行《新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23日对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进行财务培训,2024年4月24日召开机关干部培训会议,培训农村财务管理等制度,2024年5月9日组织代理会计参加温岭市财务培训班;三是加强对工程支付的管理,工程款支付必须按照协议合同规定以及村级财务规范制度执行,同时对于重点工程款项支付严格落实村级“五议两公开”决策,对发现的问题农办和所在管理区要互相通报,办区协作共同做好监管指导,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及时抄送镇纪委。
2.针对“违规签订工程补充协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团塘村于2024年5月9日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道路硬化工程款问题,在镇三资中心指导下完成了财务入账处置的相关手续。二是要求村居每月上报《镇(街道)村居合法性审核统计表》,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要求必须由法律顾问把关后再进行签订,在变更合同及签订补充协议时要求对变更和补充部分向法律顾问咨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纠正,今年以来已累计对7个村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18份,共发现并指导督促纠正问题3个,同时我镇对各村目前还在履约期间的合同开展自查自纠,对签订不规范的合同进行完善,共排查督促纠正问题110个。
3.针对“合同签订不合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长屿和高桥管理区的督促下,铁场村、锦鸿村已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合同进行了纠正,补充完善了相关的合同内容和要素;二是要求村居每月上报《镇(街道)村居合法性审核统计表》,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要求必须由法律顾问把关后再进行签订,在变更合同及签订补充协议时要求对变更和补充部分向法律顾问咨询;三是对全镇目前还在履约期间的合同开展自查自纠,对签订不规范的合同进行完善,共排查督促纠正问题110个;四是对进入镇招投标平台招投标的项目合同签订做好监督,重点检查合同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4.针对“大额材料采购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铁场村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学习《温岭市农村采购管理办理(试行)》,并重新说明该采购事项,对该事项再一次确认;在今后工作中将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落实;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2024年4月23日对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进行财务培训、2024年4月24日召开机关干部培训会议,培训农村财务管理等制度,2024年5月9日组织代理会计参加温岭市财务培训班;三是2023年10月起,村级采购已严格按照《温岭市村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仍有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外出考察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要求花篮村严格按照报销标准执行费用报销,目前收回超额报销费用1380元;二是规范外出学习考察,严格落实事前报告审批制度,镇组织办结合2月份工作例会,全体成员学习党支部外出学习考察相关规定,并加强日常监督;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等,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2.针对“违规列支费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违规发放的各类补贴费用全部进行清理收回,其中塘下村已收回600元、下林村已收回150元、金路村已收回1380元,并对涉及到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二是2023年度村干部报酬支出都要求村里提供相应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作为支付凭证,对其他长期在村内领取报酬的工作人员工资补助的标准和设置,也已要求村里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商议通过后备案;三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严控对村内各类误工、补贴等发放的审核和把关,2024年以来未再发现领取固定报酬的村干部违规领取其他补贴的问题。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提升治理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织凝聚力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由分管联系领导对屿头村、振兴村、渡首村、金港新村、金路村等党组织书记和相关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调解矛盾纠纷,促进班子提高凝聚力;二是镇党委经过综合分析研判,进行分类施策,在金港新村下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在渡首村下派第一书记,并对屿头村、振兴村、金路村驻村队伍进行调整,提升一线工作力量,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新河镇组织办对外出村干部组织了谈话,要求其投入更多时间、精力,积极参与村务工作,推动周三集中办公正常开展,目前村内各项工作都已正常运行。
2.针对“党组织班子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由镇领导对上莫村支委进行莫经友约谈,目前其已返回岗位,积极参与参加村级组织班等各项工作;二是全面摸排全镇各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在岗履职情况,结合云瞳考勤系统监督全镇两委干部到岗情况,并对长期脱岗人员扣除本月工资报酬;三是加强日常监督,2024年以来结合组织办共开展周三集中办公开展线下巡查4次,相关结果均在机关群内通报。
3.针对“合并村融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硐天新村、金路村加速融合,逐步调整完善两村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其中岙里片供水改造工程和下章片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已经顺利实施;二是结合镇级“五大战役”重点工作对全镇18个合并村开展调研,并确定金港新、振兴等4个合并村为本年度重点村,逐村研究推进融合工作;三是结合镇级一季度党建巡查对18个重点村开展全覆盖督查一次,抽查2次,有力推动村级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二)关于“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整改反馈问题,目前港北居已在居办公场所春江豪庭外设置公示栏,并在镇文化站设立老城区党员活动场所,花篮、振兴、中洋新、金路村均已重新确定一名党员为专职党务工作者,并由镇组织办对新任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二是压实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抓党建具体责任的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指导;三是加强日常党建巡查,2024年来镇组织办对部分村居开展一季度党建巡查工作,其中全覆盖党建巡查1次,结合周三集中坐班日开展抽查4次,检查结果均在机关群内通报。
2.针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人员责任,镇领导对下莫村、楼岙村、振兴村、南栅村、秧田村、硐天东村、硐天新村、港南居、港北居、金港新村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谈话,督促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二是切实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镇党建办于2024年2月2日组织开展镇村干部大会,镇组织委员对村级“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强调,并明确村级党建工作由书记负责,副书记抓落实,党务工作者具体开展;三是镇党建办常态化开展党建巡查做好监督指导,2024年以来镇组织办共开展一季度党建巡查1次,周三集中办公日抽查4次,并对各村公开栏及党建台账规范化情况开展督查并及时反馈结果。
3.针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花篮村等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在大会上作出通报和说明,并在下阶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二是加强培训教育,2024年2月2日,镇党建办组织开展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各村居学习《温岭市村级民主决策制度》,镇组织委员对村级“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强调,切实提高村两委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认识 ,提高村班子集体议事决策意识,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结果要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三是2024年二季度以来,抽查了花篮村、下莫村、屿头村、楼岙村、雅雀村、南栅村、中洋新村、金港新村等8个村村民代表会议落实情况,督促民主决策规范程序持续改善。
(三)关于“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先进性建设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员干部纪法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24年4月24日下午召开新河镇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各项工作,重点布置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加强思想教育,我镇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新河镇农村党员酒驾醉驾和赌博问题专题警示教育”,会上通报相关问题的党政纪处分情况和典型案例。通过具体案例、具体数据,加强对镇村干部的警示教育,摈除侥幸心理,增加纪法观念;三是提升村级监察联络站基层履职能力,2024年4月23日召开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工作例会,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规党纪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指导联络站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报告工作和问题线索;四是针对违纪问题频发的木城河村等6个村发放廉情提示单,督促其加强党员管理,将党日活动同清廉大讲堂结合起来,充分开展纪法教育。
2.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发展流程培训,镇党委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周末党课,对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等人员开展党务知识培训和党员发展流程培训;二是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党组织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规范各类会议议程和议事规则,督促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对关键环节加强审核把关,今年以来未再发生此类问题。
3.针对“村干部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本次巡察发现的各村立刻进行人事分工调整,督促各村选聘新的文书、出纳人选,目前相关的8个村已全部调整到位;二是要求各村进行自查,对全镇各村居村两委班子兼任文书、出纳等特殊岗位情况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镇共排查并调整24人,2024年3月12日镇党建办联合农办三资管理中心数据对各村领薪资干部就业情况进行再次摸排,防止村级干部违规兼职情况;三是加强学习教育,2024年2月2日,镇党建办结合镇村干部大会,再次强调村干部任职回避及兼职制度,后期将再结合周三学习日等会议强调村干部任职回避及兼职制度。
(四)关于“基层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场所设置不合理、功能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上莫村便民服务站选址重建已完成,在村部一楼设置便民服务站,办公设备已配备并进行调试,服务功能完备,已正常运行。金路村已完成便民服务站大厅环境整治,村集体杂物已清理完毕,落实日常保洁工作,对该村工作人员脱岗情况严肃开展批评教育,重申工作纪律,并予以绩效考核扣减;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每季度开展村级便民作风暗访,2024年3月、4月抽查北闸、金路、东合、木城河、上莫、路边、南鉴等15个村便民服务站,对服务环境、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考核运用,充分结合暗访结果、中心业务窗口打分、管理区反馈等多方面反馈渠道开展考评,2024年一季度共产生优秀便民服务站19个,后进13个,对后进予以绩效扣减,以奖优罚劣导向推动村级便民工作纪律加强和服务面貌提升。
下一步,新河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政治本色,做到“两个维护”。以本次市委巡察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各村党支部主体责任意识,持之以恒抓好村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履职尽责。镇党委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落实好“一岗双责”协同机制,坚持不懈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镇纪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紧硬。深化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民企创建,强化村级权力监督,坚决筑牢纪律防线,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三)坚持一抓到底,持续深化整改。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在现有整改成果基础上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抓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真正使整改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新河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6598125;邮寄地址:新河镇人民政府,邮编:317502;电子邮箱:wlxhj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