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新河服务区及收费站)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8 16:35: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新河所

字体:[ ]
分享至: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中电建路桥集团(温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576-89932032

联系地址: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289号(新河自然资源所)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918

项目基本信息、附图

项目名称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新河服务区及收费站)

建设单位

中电建路桥集团(温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

调整内容

1.调整新河收费站南北两个地块的垃圾房的定位,见附件第 FJ14 号。

2.增加加油站的卸油房建筑面积为15.82平方米(南区)和15.62平方米(北区)、建筑高度2米、定位坐标及黄海高程,相应南区地上建筑面积6279.68平方米调整为6295.5平方米,北区地上建筑面积5952.86平方米调整为5968.48平方米,见附件第 FJ15 号。

3.其他内容不变。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联系单(编号:第FJ14号、第FJ15号)

FJ14-联系单服务区移垃圾房-改.pdfFJ15-联系单-卸油房定位-.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