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B100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8-28 16:45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浏览次数:

尊敬的陈元方等7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健身设施维修的建议》(第2024B1004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全面覆盖,我市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问题也日益突出。目前,温岭全市共有各类场地设施5634个,且场地种类繁多、分布位置不明确、设施器材年久失修、报废等现象亟待解决。

2023年我们安排40万经费,用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维修经费补助,对于开展维修的给予50%的资金补助。并通过实施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对全市存量的室外健身器材实施“拆二补一”的政策,投入1000件室外健身器材,更换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的器材。其中,新河镇室外体育器材更换器材11套(110件),共完成新换14个村,含:前蔡村、坦头桥村、横陶村、屿头村、硐天南村、城北村、三至王村、长屿村、六闸潮村、岸头村、雅雀村、塘下村、南栅村、腰塘新村。维修体育健身器材、室外场地29个村,37处,含:铁场村、硐天东村、长屿村、硐天新村、硐天南村、郑洋新村、屏上村、塘下村、上莫村、中洋新村、下莫村、振兴村、腰塘新村、秧田村、肖家桥村、三至王村、潮未至村、蔡洋村、南鉴村、后街新村、北闸村、渡首村、路边村、甸支村、锦鸿村、金路村、鑫屿村、雅雀村、城西村

下阶段,我们将持续推进体育设施“建、管、维、用”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基层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主体责任。根据《温岭市基层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法(试行)》,8月下旬开始由各镇(街道)体育专员和体育委员对全市范围内长期侵占公共空间、年久失修、无人管理、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体育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通过“岭优健”场地设施管理平台,对全市体育场地设施进行“红、黄、绿”三色管理制度,分别对应设施报废、维护保养、实时监测三项不同级别的个性化管理方案。同时今年我们将安排20多万器材维修经费,通过各镇(街道)上报,对需要保养维护的器材进行维修,提升管理常态化、维护便捷化和使用规范化水平。

 

感谢你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群体科         联系人:周海绍

联系电话:86206609         编:317500            

 

 

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