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184G/2024-1070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6
- 发布单位:
- 市经信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0603号建议的答复
陈朝辉、叶雪素、 郑慧萍、 王伟荣、应莲珍、 林仙河、 林建卫、陈建国、 钟李斌、叶海亚、 莫丽君、王夏彬、王雪萍、章美琴、赵辉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厂中厂”监管数据共享的建议》(第2024J0603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工业经济靠“家家点火,户户冒烟”的家庭作坊式生产起家,随着工业发展步入快车道,这种粗放型的发展方式逐渐成为转型升级的“紧箍咒”,其中尤为典型的就是以鞋帽服饰为主的轻工业,由于生产流程短、技术要求低,很容易形成“厂中厂”的生产格局,这种行业发展困境在泽国镇、横峰街道、城北街道等鞋业重镇表现的最为突出。我市正在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厂中厂”整治行动。
一、推进全域改造整治,重塑发展空间格局。2017年11月以来,我市决定以鞋业企业高度集聚、“低散乱”较为突出的横峰大道沿线区域作为突破口,选取22个村启动全域改造产业升级实验区建设,统筹实施城中村改造、产业园区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以园区化精细化物业管理模式破解“厂中厂”的散乱经营。
二、建立“厂中厂”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一是出台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厂中厂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村集体“厂中厂”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等,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每周收集分析数据上报。成立厂中厂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整改并闭环厂中厂内的重大隐患。二是建立信息台账。自2023年开始全面排查“厂中厂”企业,并将排查情况录入浙江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加强“厂中厂”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尤其是出租方,要对承租企业统一协调管理。三是开展动态化监管。应急局不定期联合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2024年以来,共检查厂中厂出租企业1321家次,承租企业6534家次,发现隐患10269条,限期整改96家,关停13家,立案9家。
三、开展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实施差别化倒逼政策。市亩均办通过部门取数、镇(街)填报、企业申报等3个途径结合的方式,掌握企业的各项生产要素数据,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计算企业的亩均效益并核定各企业的评价结果。由于评价结果与营收正相关、与用电量负相关,用电量直接由供电局根据电表的总量提供,由企业主动向市亩均办报送承租企业的家数、电表使用情况和各用户的电量分割。市亩均办将掌握到的企业数据共享给供电局、税务局、应急局和各镇(街),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电力基础数据平台建设。亩均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主要有用地面积、增加值、税收以及用电量等4个指标,但企业用电量的精准取数存在较大困难,因现有的电力基础设施,供电部门仅能够对变压总电量进行取数,而对变压器下分电表无法取数。我们将联合供电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学习金华武义“电企对应”的实践经验,探索依托市级国有平台,分阶段分类别推进“智能电表”全覆盖工作,实现“电企对应”,从而精准全面建立“厂中厂”系列数据。
感谢您对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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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