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8-26 15:13: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太平所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小南门公寓式住宅项目(一期)选址许可、用地预审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项目位置:温岭市太平街道小南门村
公告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9月05日,共10天。
公告地点:现场、公告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太平所及网(http://www.wlgh.gov.cn)等。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镇万昌西路绿洲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薛先生
联系电话:89939202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