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4-1069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4〕21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12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村经济合作社投资经营性物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等3部门联发《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温农水[2024]144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村经济合作社投资经营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经济相对薄弱的村为扶持重点,发展村级经营性物业项目,增加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收。村经济合作社投资经营性物业项目,必须坚持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择优选项,讲求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逐步推进的原则。
二、申报对象
年经营性收入不足50万元的村经济合作社(含村集体全资的强村公司、下同)。
三、申报范围和补助标准
项目以村经济合作社投资发展经营性物业为主,村级物业经济发展可以通过就地兴建、异地购建、联合开发等多途径实现。单村投资项目以村经济合作社为责任(申报)主体;多村联合投资项目以股份制形式共同投资。
根据《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温农水[2024]144号)文件规定,对年经营性收入不足30万元的村经济合作社,按投资额的25%予以奖励;对年经营性收入不足50万元的村经济合作社,按投资额的15%予以奖励。每个村经济合作社奖补资金上限为100万元,如有多个项目的,按总额100万元上限控制。已列入其它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列入申报项目。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村经济合作社投资经营性物业项目,实行逐级申报、项目化管理。申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摸排有投资需求的村经济合作社,抓紧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由镇(街道)于9月底之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相关申报文本资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农水局,由市委组织部、农水局、财政局联合审核。
对申请的财政奖补项目,村经济合作社应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拟定项目方案。方案应包括拟投资项目主要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途、预计完成时间及投资后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增加多少收入等,形成文字记录。项目方案需按照“五议两公开”的要求,经成员代表大会应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对申请的财政奖补项目,单村项目由项目村填写《村经济合作社投资经营性物业项目申请表(单村投资项目)》(见附件1);多村投资项目由各项目村共同申报填写《村经济合作社投资经营性物业项目申请表(多村联合投资项目)》(见附件2)。镇(街道)政府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报送(附社员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
联系人:市农水局林军波,联系电话:13606868223,政府网678223。
附件:1.村经济合作社投资经营性物业项目申请表(单村投资项目)
2. 村经济合作社投资经营性物业项目申请表(多村联合投资项目)
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1
村经济合作社投资经营性物业项目申请表
(单村投资项目)
申报单位: ××村经济合作社(盖章) 单位:万元、人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
申请单位 基本情况 | 行政村 总人口 | 上年度村集体 总收入 | 上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 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年限 | 项目类别(性质) | ||||
项目投资计划 | 投资总额 | 村级自筹资金 | 市财政补助 | 其他资金 (具体说明来源) | |
项目具体内容(投资规模及主要内容) | |||||
投资效益分析 | |||||
镇(街道)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村经济合作社投资经营性物业项目申请表
(多村联合投资项目)
申报单位:××村经济合作社(盖章)、××村经济合作社(盖章) 、××村经济合作社(盖章) 单位:万元、人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
联合投资的各行政村基本 情况 | 行政村名 | 行政村 总人口 | 上年度村集体总收入 | 上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 项目村 股份 结构 | 村经济合作社社长 及联系电话 |
项目建设年限
| 项目类别(性质)
| |||||
项目投资计划 | 投资总额
| 村级自筹资金
| 市财政补助
| 其他资金(具体说明来源) | ||
项目具体内容(投资规模及主要内容) | ||||||
投资效益分析 | ||||||
镇(街道)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