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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2 17:00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

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国家、浙江省、台州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温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中医药强市”为总体目标,以两大改革举措和四大攻坚行动,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改革创新成果。

二、工作任务

2025年末,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医药文化影响力明显提高。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服务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达30%以上。温岭市中医院、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绩效考核成绩达到A级。全市国家级重点专科达到2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达到7个、省级名中医达到4名,中医药文化素养水平提升至28%以上。中药材产业种植规模达3500亩以上,年产值达1亿元。

(一)深化中医药治理体系改革

1.健全中医药治理体制机制。加强机构编制与人员保障,落实与形势任务相匹配的中医药管理力量,构建中医药管理监督执法体系,市卫健局设立中医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配置中医药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浙江中医药大学弘中医院管理与发展研究院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的咨询参谋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

2.加大中医药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在卫生健康事业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卫生健康事业投入增长比例,且投入保持逐年增长。建立符合中医医院发展规律的投入机制,对中医医院、基层卫生院基础建设、人才培养等适当倾斜。建立中医专科工作量补助制度,对辖区公立医疗机构纯中医医疗服务按中医专科工作量给予补助,到2026年底按门诊每人次3元,住院每床次6/日的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3.推广中医治未病长效机制。构建市、镇(街道)、村三级中医预防保健网络体系,成立温岭市中医治未病中心,统筹推进全市“治未病”工程落地。各二级及以上医院、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中医治未病科,为群众提供“治未病”服务。各村卫生室落实中医预防保健员,多形式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二)深化中医药医保政策改革

1.建立医保倾斜政策。推行住院DRGs支付中医激励政策,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激励系数以“中治率”为衡量标准,设置差异化激励系数,上限不超过15%。探索门诊按人头基金因素法支付中医激励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并接受中医药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

2.优化中医药服务价格体系。加大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支持力度,落实体现中医药服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

3.探索建立中医药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开展住院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试点,支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适当向中医倾斜,遴选有手术指征但可采用中医保守治疗的适宜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

(三)开展中医药服务提质增效行动

1.推进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深化市中医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与浙江省中医院的全方位合作。依托市中医院建设区域中医医院卓越绩效培训基地。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台州骨伤医院做强做大,推动中医药优势技术辐射全国,探索打造医疗卫生领域“地瓜经济”,成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龙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筑牢中医药基层服务网底。鼓励公立医院中医(中西医)医师在全市范围内下沉基层开展中医药服务。建设智慧中医药云平台,实现就诊、开方、收费、煎药、物流配送一站式服务。开展卫生院“示范性中医馆”、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每个卫生院均设立1个及以上中医特色专科及康复科。遴选符合温岭地域特色的中医协定处方,允许乡村医生使用遴选的中医协定处方服务群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3.打造全程中医药服务模式。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发挥中医药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中的优势与作用。将中医适宜技术列入家庭医生特色签约包,开展“送中医药服务上门”等特色诊疗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遴选优质养老机构开展试点工作,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依托市妇保院建设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市级妇女儿童中医保健中心,开展养生调理、药膳食疗等特色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四)开展中医药人才学科培优行动

1.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建立符合中医特点的人才体系,积极引进两院院士、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等高端人才。深化“师带徒”师承教育模式,推行“1+1+2计划”,即一个名中医带一个中医师、一个西医师和一个乡村医生。组织“西学中”培训班,健全“西学中”人员培养机制。鼓励护理人员学习中医知识,提升中医护理人才占比。(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

2.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实施人才关爱激励工程。畅通中医药人才职业发展渠道,定期开展温岭市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等人才评价激励。开展中医药技能人才比赛,努力提升中医药人才的职业成就感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

3.开展高水平中医药学(专)科建设。加强中医重点学(专)科建设,在肿瘤科、神经内科、小儿科、康复科进行试点,探索中医西医双科主任、中西医联合查房、中西医多学科协作诊疗(MDT)制度。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台州市级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重点学(专)科、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等,构建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专)科体系,推动市中医院神经内科(脑病科)、肛肠科、针灸科,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呼吸内科争创省级中医药重点学(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五)开展中医药产业强基赋能行动。

1.构建中医药产业发展新格局。扩大中药材种植养殖规模,开展三叶青等道地药材的全产业链开发研究;推进与中医药研发企业合作,推广药食同源类物质、保健品,打造中医药参与全生命周期健康综合体。利用我市丰富的低丘缓坡和湖漫库区生态搬迁后的可用空间资源,规划建设温岭地产特色中药材生态示范化种植基地,开展无公害种植、良种繁育、科研转化、农文旅融合等,构建完善的中药材全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城南镇、石桥头镇、箬横镇)

2.搭建中医药科研转化新平台。扶持建设1-2个台州市乃至省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加大中医药科研项目扶持力度,适当增加中医药科研立项比例,支持高级别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局)

3.打造中医药道地药材新品牌。深度挖掘“岭五味”的药用价值,研发以“岭五味”为原材料的功能性饮料、保健品。依托现有优质药企资源以及成熟的产业基础设施,重点发展中成药、精品中药饮片、中药滴剂等2-3个产品,加快特色中药品牌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开展中医药文化弘扬振兴行动。

1.推动中医药知识科普。建成一批中医药文化知识角、文化长廊、文化街和主题公园。充分运用微信、报纸、户外公益宣传渠道等多元方式开展中医药知识科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收集和整理,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收集筛选民间中药单(验)方和技术,编辑出版《杏林拾贝》,打造一批中医药丛书、课程等文化精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3.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组建“温岭市中医药养生”巡讲团,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传统方法,逐步扩大“中医药+体育健身”的“体卫融合”试点工作,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紧密结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7月底前)

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召开温岭市创建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先行区建设。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8-20256月)

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在政策、项目、资金、机制等方面开展先行区建设,初步形成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2月)

加强统筹协调和全面评估,对达到预期效果的予以总结推广,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中医药综合改革有效路径和高质量发展创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