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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陈科达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8-22 17:02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陈科达,系“饿了么”外卖平台外卖员。

2024年5月8日晚,温岭市松门镇天竺中路175号发生一起持斧伤人的恶性事件。王某与李某因感情问题发生纠纷,王某带着斧头从大溪镇赶到松门镇,在松门镇天竺路找到李某后,王某情绪激动,挥舞着手中的斧头追打李某。在关键时刻,面对情绪激动的王某,外卖小哥陈科达毫无畏惧,迅速抓住王某手中斧头的手柄,夺下斧头,最终与围观群众合力将其控制。

为表彰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温岭”建设,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台政发〔2017〕17号)文件精神,决定给予陈科达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以实战实绩加速“两城两湖”精彩蝶变,以优异成绩迎接温岭撤县设市30周年。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