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信息】关于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港湾未来社区建设项目的批复
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港湾未来社区建设项目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报送的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港湾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港湾未来社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温岭市经济开发区北区港湾社区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装修改造港湾社区服务中心,包括办公区、休闲等待区、志愿者驿站等,装修改造提升室内外面积300平方米。同时,升级社区邻里中心、托育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空间,新设置机房一个。
四、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8万元(详见概算核定表),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五、工程涉及规划、用地及其他应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请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确需的设计、施工变更或建筑材料更换等,应按《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严禁先施工后补签工程变更联系单。
七、信息报送: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特此批复。
附件: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港湾未来社区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2日
附件:
温岭市经济开发区港湾未来社区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核定投资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12.00 | |
一 | 未来社区 | 8.00 | |
二 | 安装工程 | 4.00 | |
Ⅱ | 设备购置 | 51.20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1.81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0.66 | |
二 | 勘察设计费 | 0.50 | |
三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0.11 | |
四 | 工程保险费 | 0.54 | |
五 | 场景空间创建费 | 30.00 | |
Ⅳ | 预备费 | 3.00 | |
一 | 基本预备费 | 3.00 | |
Ⅴ | 建设投资 | 98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