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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2024037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08 10:35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2024037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徐道琨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以中医药服务量为基础的医疗机构财政补偿机制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20240371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建设“中医药强市”为总体目标,传承精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守正创新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引领创建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目前我市已制定《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围绕治理体系和医保政策两大改革举措,系统推进中医药服务提质增效。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举措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感。一是支持中医医院改扩建,自2020年至今市财政安排专项债券4.4亿元用于温岭市中医院迁建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切实改善就医服务环境。二是支持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合作办医。市财政每年安排中医建设专项补助用于温岭市中医院与上海龙华医院、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与浙江省中医院开展托管、合作,提升我市医院管理和技术水平。三是支持培养中医药人才队伍、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同时通过支持基层卫生院建设中医馆、开展中医师带徒、西学中等中医药人才培养以及中医医联体建设,提高全市中医药服务水平。

(二)逐步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政策。《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加大中医药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在卫生健康事业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卫生健康事业投入增长比例,且投入保持逐年增长。建立符合中医医院发展规律的投入机制,对中医医院、基层卫生院基础建设、人才培养等投入适当倾斜。建立中医专科工作量补助制度,自2024年开始,对辖区公立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按中医专科工作量进行补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局将积极与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加大中医专科工作量补助力度,探索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等中医药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强化对中医药补偿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不断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对我市中医药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医政医管科联系人:刘小晗

联系电话:86215984           邮编:317500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提 案 采 纳 清 单

采纳意见

体现方面

逐步完善中医药

服务补偿政策

建立符合中医医院发展规律的投入机制,对中医医院、基层卫生院基础建设、人才培养等投入适当倾斜。建立中医专科工作量补助制度,对辖区公立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按中医专科工作量进行补助。

多举措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感

支持中医医院改扩建,切实改善就医环境。积极探索与上级医院合作办医,提升我市医院管理和技术水平。培养中医药人才队伍、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