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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吴沙舫、金文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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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沙舫(332*************13) 金文云(332*************46): 你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一案。本机关执法队员于2024年7月4日到你方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印象花苑4幢一单元902室)送达报告编号为台天锦房地产评(2024)字第0408号的估价项目名称为温岭市太平街道印象花苑4幢1单元902室室外钢结构阳光房工程造价评估的《估价报告书》;编号为TP202406023[E]吴沙舫、金文云阳光房面积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报告编号为BGFJKKX2400113G的工程名称为中梁印象花苑4幢1单元902室吴沙舫、金文云阳光房房屋评估的《评估报告》,你方未在家,电话联系你方告知人未居住在印象花苑4幢1单元902室,也不愿意告知现所居住地地址。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上述三份文书。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报告编号为台天锦房地产评(2024)字第0408号的估价项目名称为温岭市太平街道印象花苑4幢1单元902室室外钢结构阳光房工程造价评估的《估价报告书》;编号为TP202406023[E]吴沙舫、金文云阳光房面积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报告编号为BGFJKKX2400113G的工程名称为中梁印象花苑4幢1单元902室吴沙舫、金文云阳光房房屋评估的《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届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 5日 附件: 1、台天锦房地产评(2024)字第0408号《温岭市太平街道印象花苑4幢1单元902室室外钢结构阳光房工程造价评估》附件一 6、4幢1单元902室吴沙舫、金文云(1).pdf 2、编号TP202406023[E]吴沙舫、金文云阳光房面积实测《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附件二 6、4幢1单元902室吴沙舫、金文云.pdf 3、报告编号BGFJKKX2400113G《中梁印象花苑4幢1单元902室吴沙舫、金文云阳光房屋评估》附件三 吴沙舫、金文云BGFJKKX2400113G报告扫描件.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