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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20240341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05 09:09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蒋小挺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建设的建议》(202403410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市农业生产和经营取得了长足进步,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但由于欠缺优秀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发展层次参差不齐,加之近年市场呈现不稳定性,难以保障经营效益的稳定性,阻碍了农业产业兴旺、经营主体受益、农民增收。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建设,提振农业经营整体水平。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农民素质提升行动。紧紧围绕高素质农民、实用人才、农创客培育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2023年全市累计培训12.85万人次,5人入选2023年部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授‘粮’法兴农 筑最美‘丰景’”入选省级农民培训促富品牌,成立了温岭市农创客发展联合会,“一村一农创客一帮扶团”实现基本全覆盖,4家农创客企业入围省级农创客示范基地。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落实千万农民素质提升行动,聚焦提升乡村人才,注重现代“新农人”培育,计划到2024年底,开展农民大培训9万人次,其中培育农创客280名,开展“粮农、瓜农、果农”培训 400人次以上,每年培育共富工坊运营师、乡村经营管理师等乡村运营人才36名以上,农民技师、乡村工匠等专业技能人才70名以上,乡村电商推广师等产业经营人才200名以上;重构“县级农民学院+农民田间学校+现代农事服务中心”的三级农民培训体系,丰富培育资源,充实师资队伍,创新培训模式。

二、开展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抓手,全面布局农业产业新格局,大力实施品牌工程和主体培育工程,完善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和政策保障,推进农业产业提效升级。一是积极创建温岭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市农创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打造温岭农业加工孵化和冷链物流园,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计划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台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9家,并及时实施奖励激励。三是加快建设农业基础设施配置。力争创建一个省级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实施数字农业工厂项目建设,积极创建未来农场,促进农业产业提升。

三、优化营商环境要素保障。一是提升服务水平,2027年,计划全市投入1.05亿元,建成“温岭掌上农事”,农事服务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1个,创建3个省级农事服务中心、10个区域农事服务中心、同时配置30个左右散点分布的农事服务点,梯度建成不同层级共同构成的温岭农事服务体系,满足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吉园、国聪2个农事服务中心列入2023年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吉园农事服务中心投资1417.3万元;国聪现代农事服务中心投资1600万元以上,建设智能水稻育秧播种车间和综合服务楼,计划至2024年6月前完成建设。同时,做好技术支持,我局已建立粮油、蔬菜瓜果和食用菌、水果茶叶、果蔗中药材和花卉、植保检疫、土壤肥料与生态能源、农机、畜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9个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负责开展农业生产指导、技术攻关、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等工作,今年将继续针对生产关键技术开展技术攻关和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二是加强扶持力度,用好用足《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1〕24号)的奖补政策,支持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农业深加工、数字农业的建设,按项目智能化设施硬件和软件投资总额,给予50%、最高150万元补助;支持农业设施建设,对各类农业产业组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按设备购置额给予50%、最高150万元补助;对农业产业组织因生产经营需要租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签订合同3年以上的,按年租金额给予20%、最高30万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对在建设用地上自建的精深加工项目,经立项后,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台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等扶持政策。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3年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农安市,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授牌。2024年我市趁势而上,全方位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安再上新台阶。印发了《2024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农产品定量检测本级任务从2023度的600批次提高到2024年度的1000批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测,2024年一季度,已开展抽样314批次,合格率为99.68%;开展台州市级任务30批次、温岭市任务257批次定量检测。同时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风险隐患,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49家,对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问题,立案1件,有效打击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消除了风险隐患。

   感谢你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市农村经营总站      联系人:林军波

联系电话:86517708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6月20

 

附件:提案采纳清单

 

●提案编号:202403410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建设的建议

●提案类型:A

●采纳建议:2条,解决问题:2条。具体条目如下:

1-1提案建议内容:加强农业人才培养优化技术指导

1-2提案办理采纳(或解决)说明:绕高素质农民、实用人才、农创客培育等组织开展培训,2023年全市累计培训12.85万人次。2024年底,计划开展农民大培训9万人次,其中培育农创客280名,开展“粮农、瓜农、果农”培训 400人次以上。

2-1提案建议内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提升消费者信任。

2-2提案办理采纳(或解决)说明:加大农了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农产品定量检测本级任务从2023度的600批次提高到2024年度的1000批次。

3-1提案建议内容:大力支持农业合作社和企业的发展,通过提供政策指导、技术支持和资金援助,促进其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3-2提案办理采纳(或解决)说明:2024年在7个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建设项目申报中择优选中3个项目列入2024年度农业发展补助项目。

4-1提案建议内容:政府应出台有利于农业经营的政策,如提供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贷款优惠等措施,减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经济负担。

4-2提案办理采纳(或解决)说明:用好用足《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1〕24号)的奖补政策。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3份)。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6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