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4-1059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函〔2024〕6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202403409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建国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建议》(20240340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村级集体经济整体发展良好,但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温岭西部的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甚至个别村债务高企、后劲不足、发展乏力,阻碍了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必须切实巩固好现有的发展模式,积极拓展集体经济收入的渠道,努力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形式。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在推进消除相对薄弱村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帮助相对薄弱村发挥比较优势,选准发展路径;同时加强部门与镇街协同,尽力缩短项目实施期限。当前,壮大相对薄弱村经济实力的项目主要有:库区移民抱团飞地项目、全域整治抱团飞地项目、村经济合作社冷库项目、村集体回购商业工业物业项目、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2024-2026年,计划安排1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经营性收入不足50万元的行政村投资经营性项目予以补助,有针对性地提升相对薄弱村的经济实力,促使村经济合作社拥有经营性资产,产生稳健收益。
二、政策支持盘活资源。我市不少村部、综合楼的产权性质是公共服务,商业招租存在障碍。为此,2024年2月,我市出台了《温岭市临时改变用途兴办第三产业操作办法》,指导符合条件的村部、综合楼等均可申请临时改变用途兴办第三产业,实现扩大招商范围,有效对接商业需求,盘活现有低效资产。
三、控债化债下调利率。我市从去年开始推进村级债务控制化解工作,去年9月研究出台了《温岭市控制化解村级债务暂行办法》,实施减债分红、禁止负债新增公益项目、分红报批报备等新制度,实现了全市村级债务总量、债务村数的持续下降。作为降低村级财务成本的重要环节,在降低银行贷款利率、扩大贷款品种、优化放贷流程、缩短放贷时间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今年5月,出台了《关于优化温岭市辖区内村集体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下调强村贷利率,对上年度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村社贷款年利率最低下调至2.95%,其它村社最低利率也下调到3.7%以下。
四、规范发展强村公司。鼓励强村公司与经营能力较强的国企、民企等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收取固定收益,减轻市场风险。强化对农业统防统治、有害生物清理、河道保洁等公共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如对于30万元以下的政府性公共服务项目,如一枝黄花等有害生物清理、河道保洁、绿化养护等,开通直接协商签约“绿色通道”,议价给全资强村公司。
感谢你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市农村经营总站 联系人:林军波
联系电话:86517708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提案采纳清单
●提案编号:202403409
●提案标题: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建议
●提案类型:A类
●解决问题:2条。具体条目如下:
1-1提案建议内容: 财政给予补助,银行贷款利率打折。
1-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出台了《关于优化温岭市辖区内村集体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下调强村贷利率,对上年度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村社贷款年利率最低下调至2.95%,其它村社最低利率也下调到3.7%以下。
2-1提案建议内容: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给予定向补助奖励机制。
2-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2024-2026年,计划安排1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经营性收入不足50万元的行政村投资经营性项目予以补助。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3份)。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