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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09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5 16:2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陈桂清、王玲辉、林正彬、张华明、陈君芬、谢冬富、黄云青、谢海燕、林正玲、陈朝辉、汪富友、江海荣、陈玲荷、王连恩、朱惠明、李军法、陈琳琅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格整顿“土律师”的建议》(第2024J0902号)建议收悉。经

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温岭全市现有20家律师事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有执业律师23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0名,分布在除城区外的泽国、箬横、大溪、新河、石塘等地。我局在全市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市社会治理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每日保持2名律师坐班。在16个镇(街)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661个行政村(社)均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点,每个站点均配备1名以上执业律师并在公示栏上标明手机号等联系方式,为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从上述配置来看,基本可以满足群众日常和专业的法律需求。我局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严格的教育监管,2023年,累计受理3起投诉,其中2起为轻微瑕疵,1起无责。

二、我市打击“非法法律服务”情况及存在困难

近年来,我市针对“土律师”现象,已采取了系统性治理措施,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性。我们依托司法、信访等多部门的紧密合作机制,拓宽了违规线索收集渠道,确保违规行为的快速查办。

自2018年起,我市部署了对非法有偿法律服务的打击和清理工作,印制了《温岭市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详细罗列群众需要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公证和司法鉴定方面的机构及其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印制《预防非法代理须知》、《关于远离“司法黄牛”维护合法权益致工伤职工和家属告知书 》等小册子,普及正规法律途径,通过“温岭普法”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增加正规法律服务机构知晓率,引导群众远离非法有偿法律服务。

然而,由于非法法律服务在我市一定范围内顽固存在,清理面临困难。客观上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法律法规限制。法律赋于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对非法执业的处罚权责有限。二是查取证据困难。从事非法法律服务的人员有较强的规避执法意识,他们往往会采取不同的形式来规避相关部门的打击,且以个体或小团体形式出现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使我们难以取得他们违法违规的直接证据,从而使行政机关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作出处罚等执法行为。三是群众配合度低。在行政机关接到线索进行调查取证时,普通群众往往受到这些从事非法法律服务人员的蛊惑而不愿意配合执法机关的调查。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你们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准入,规范管理。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法律从业资格资质审核。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纪律。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当事人之间的调解或和解工作。对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发现一起,查取一起,处理一起。

2、扩大宣传,强化预防。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使群众形成自觉防范非法法律服务的意识,养成遇事自觉寻找合规的法律机构习惯。全面梳理信访案件,实行案件复盘与精细化管理。通过视频案例宣传,增强治理透明度与公众认知,提升问题处理效率。

3、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协同纪委、公安、人劳、卫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形成合力,整治非法法律服务,营造健康法律环境。

感谢你们对温岭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人:叶国红

联系电话:86222065              邮编:317500

 

温岭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