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妙玲、林丹阳等主4户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4)658号

发布日期:2024-07-04 16:50: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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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2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王妙玲、林丹阳大溪镇双溪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1242JC01370F0001000148.38平方米/261.99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2叶美红大溪镇白山街村五区29-7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1086JC02940F00010001 46.66平方米/260.08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3叶盛忠、陈苗苗大溪镇白山街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1086JC02942F0001000148.38平方米/269.48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4叶盛忠、陈苗苗大溪镇白山街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1086JC02941F0001000146.66平方米/260.08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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