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4-1059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函〔2024〕48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1604号建议的答复
刘君波、叶照平、邵贤君、童喜标、叶玲玲、曾桂芳、郏林辉、陈钢锋、戴曦敏、李巧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力度的建议》(第2024J160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稳步提升,但同时村级债务也在逐步增加,特别是公益性债务的增长,增加了村级财务风险。如何破解社会事业发展和债务、举债和偿债能力、投资收益递减和债务财务成本等之间的矛盾,是亟待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化解村级债务。2023年以来,温岭市大力开展村级债务化解专项整治,积极构建“严格控制新债、积极化解旧债、规范举债行为、降低债务风险”的控债化债长效机制,实现了债务村数量与债务总额的较快下降。截至今年5月底,我市新增村级经营性项目直接投资2亿余元,村级集体经济同比增9.30%,但债务总量、负债村数、债务收入比10倍以上债务村的三项指标较去年6月分别下降了14.82%、21.63%、29.51%。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落实该项机制,逐步降低村级债务的各项指标。
二、禁止公益事业举债。去年9月我市出台《温岭市控制化解村级债务暂行办法》,明确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原则上不得运行管理举债,确因村级运行管理困难需举债的,须经镇(街道)审批同意;严格控制举债分红,资不抵债的、收不抵支的、无收益的、账户冻结的、公益事业债务及运行管理债务未结清的不得分红。另市农水局内部已建立联动机制,控制负债上马美丽乡村项目。镇(街道)在申报一事一议项目时,也从村级资金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接下来,我们将强化对56个债务关注村的监督,并将129个公益性举债负面清单与纪委、财政局共享,把控公益举债。
三、严格落实分红制度。严格落实分红负面清单制度,明确资不抵债、收不抵支、无收益、账户冻结、公益性债务村不得分红;实施债务村减债分红,并暂停所有负债在5000万元以上村的分红。严格落实在可分配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不少于30%、提取福利费和应付款的前提下再分红的制度,全市调减村级分红近百起。
四、严控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从严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如村级事务零招待、外出组织考察制度、报刊订阅限额等。此外,将规范非财政保障村干部待遇、村工作人员待遇等方面,纳入村社巡察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实行村(社)干部、村级工作人员误工费标准最高限额制度。
五、源头保障补助资金到位。截至目前,涉农资金已基本上直接补助到村,对于因项目未验收导致补助资金未补助到位的情况,将积极对接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验收,并按进度拨付补助资金。
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5月底,印发《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计划三年共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500万元,对年经营性收入50万以下的村集体(含全资控股强村公司)投资工业厂房等经营性资产给予奖补助;并开通强村公司承接镇级公共服务的“绿色通道”等政策,促使低收入村能够跟上发展的步伐。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温岭市农村经营总站 联系人:林军波
联系电话:86517708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6月2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坞根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