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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16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4 16:59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刘君波、叶照平邵贤君童喜标叶玲玲曾桂芳郏林辉陈钢锋戴曦敏李巧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力度的建议》(第2024J1604)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稳步提升,但同时村级债务也在逐步增加,特别是公益性债务的增长,增加了村级财务风险。如何破解社会事业发展和债务、举债和偿债能力、投资收益递减和债务财务成本等之间的矛盾,是亟待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化解村级债务。2023年以来,温岭市大力开展村级债务化解专项整治,积极构建“严格控制新债、积极化解旧债、规范举债行为、降低债务风险”控债化债长效机制,实现了债务村数量与债务总额的较快下降。截今年5月底,我市新增村级经营性项目直接投资2亿元,村级集体经济同比增9.30%,但债务总量、负债村数、债务收入比10倍以上债务村三项指标较去年6月分别下降了14.82%、21.63%、29.51%。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落实该项机制,逐步降低村级债务的各项指标。

二、禁止公益事业举债。去年9月我市出台《温岭市控制化解村级债务暂行办法》,明确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原则上不得运行管理举债,确因村级运行管理困难需举债的,须经镇(街道)审批同意;严格控制举债分红,资不抵债的、收不抵支的、无收益的、账户冻结的、公益事业债务及运行管理债务未结清的不得分红。另市农水局内部已建立联动机制,控制负债上马美丽乡村项目。镇(街道)在申报一事一议项目时,也从村级资金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接下来,我们将强化对56个债务关注村的监督,并将129个公益性举债负面清单与纪委、财政局共享,把控公益举债。

三、严格落实分红制度。严格落实分红负面清单制度,明确资不抵债、收不抵支、无收益、账户冻结、公益性债务村不得分红;实施债务村减债分红,并暂停所有负债在5000万元以上村的分红。严格落实在可分配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不少于30%、提取福利费和应付款的前提下再分红的制度全市调减村级分红近百起

四、严控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从严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如村级事务零招待、外出组织考察制度、报刊订阅限额等。此外,将规范非财政保障村干部待遇、村工作人员待遇等方面,纳入村社巡察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实行村(社)干部、村级工作人员误工费标准最高限额制度。

五、源头保障补助资金到位截至目前涉农资金已基本上直接补助到村,对于因项目未验收导致补助资金未补助到位的情况,将积极对接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验收,并按进度拨付补助资金。

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5月底,印发《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计划三年共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500万元,对年收入50万以下的村集体(全资控股强村公司)投资工业厂房等经营性资产给予奖补助;并开通强村公司承接镇级公共服务的“绿色通道”等政策促使低收入村能够跟上发展的步伐。

 

感谢你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温岭市农村经营总站     联系人:林军波

联系电话:86517708     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6月20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坞根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6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