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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13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4 16:35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柳永亮张君传许玉芬方圣常黄艳熙周宗方陈稷俊陈恩彩王玲素陈钢潘利华程兵焕刘连英季辉芬陈祖荣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非粮化整治后半篇文章的建议》(第2024J130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发挥粮功区的稳粮主平台作用,保障粮食安全,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2022至2023年,我市开展粮功区“两非”集中整治,但粮功区外的耕地“非粮化”暂时没有列入整治。诚如建议中提到的,受土地及种植现状限制,整治重新划定后的粮功区出现了碎片化现象,全市粮功区数量从99个变为256个,出现了质量下降等问题。下阶段,我市将把粮功区等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作为粮食安全工作着重抓实抓好,主要做好几方面:

一、根据耕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划定基本农田。2023年,全市结合“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开展耕地功能恢复,编制全市耕地保护利用规划,系统谋划未来五年(2023-2027年)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未来耕地保护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我们将统筹协调土地综合整治、国土生态修复,结合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推进“多图套合”,优先将整治优化后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再纳入粮功区,实现耕地保护“一张图”管控。

二、开展粮功区储备区划定,进一步打造高能级粮食生产平台。2023年,我市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在现有粮功区的基础上,结合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立完善粮功区储备制度,计划到2027年,全市新增划定储备区8.69万亩,累计形成24.2万亩粮功生产核心区,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主平台。其中2023年完成划定8690亩。

三、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粮油综合生产能力。我市将整合相关资金,引导农田水利、标准农田地力提升等项目在粮功区实施,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和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向粮功区倾斜,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根据“因缺补缺、相对集中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安排资金。对功能区内沟、渠、路、泵站等基础设施开展维修,提升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目前,粮食功能区范围内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4.4381万亩。

四、完善管护措施,开展长效监管。下阶段,我们将加强耕地用途管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和“田长制”建设。全面落实管控措施,采用视频监控、遥感监测、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等数字化手段,全覆盖、无死角监督耕地变化。通过“耕地智保”应用平台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级田长。对于铁塔盲区和其他耕地保护重点区域,通过村级巡查员不定时的巡查,将发现的疑似耕地违法行为上报应用平台产生预警信息,构建“技防+人防”监管体系,实现耕地保护从发现到处置的闭环管理。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理存量”的原则,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和耕地“非粮化”四个禁止的要求,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同时,结合卫片遥感,对“两非”问题,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五、完善补贴政策,稳步提高补贴力度,稳定农户种植积极性。2024年,我市对当季种植大小麦、早稻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给予200元/亩补贴;晚稻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连作晚稻400元/亩补贴、单季晚稻300元/亩补贴;蚕豆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120元/亩补贴;油菜20亩以上的给予200元/亩、50亩以上的给予300元/亩补贴。另外,根据水稻种植农资价格监测测算,当达到政策调整触发条件时,再实施规模种植动态补贴。同时,实行早稻订单全覆盖,每50公斤奖励30元。努力确保种粮收益基本稳定在200元/亩以上的合理范围内,稳定种植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稳定。

 

感谢你粮食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市农技推广总站           联系人:王宏辉

联系电话:86223826               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6月20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温峤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6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