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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03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4 15:39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季灵斌、刘晓沅、陈宗平、陈军政、季晓燕、陈军兵、王小琴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探索实施城中村物业化管理的建议》(第2024J0311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始于1995年,经过近30年的发展,物业管理“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网格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据统计,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共75家,正常性开展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约40家,物业企业从业人员4493人,其中管理人员1045人。目前,全市共有物业管理项目417个,涵盖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物业管理面积达2669.0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小区项目298个,建筑面积2329.64万平方米;有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共259个,覆盖率达86.91%;物业住宅小区中有217个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成立率达83.78%,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为47.5%;全市整村拆迁安置小区(如横峰全域改造安置小区)均实施专业物业管理。

建议中提到的整村拆迁改造安置小区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很有必要,下阶段我们将积极吸收采纳,并开展相关工作。当前我局目前也一直在大力推进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推动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合作

以进驻社区或与社区共同成立物业服务企业等方式,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推进专业物业覆盖工作,拓展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渠道。引导物业企业扩大物业服务范围,跨越服务“围墙”,向城市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市政维修、公共车位管理、社区资产管理等方面拓展延伸,促进物业服务向“准公共服务”“城市运营服务”转型升级。

城中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可参照“大物业”模式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目前,已将太平街道南泉社区作为“大物业”模式试点社区,拟订以奖代补资金扶持政策,鼓励国有企业或市场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住宅小区,根据小区项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资金奖励。

二、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形成良性互动

(一)积极推动小区业主委会的成立及规范履职。一是大力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成员,鼓励业委会和物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逐步提升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二是选优配强小区党组织书记,重点从退休干部、居民党员骨干、退伍军人中挖掘和培育,把有热情、有公心、有能力、有威信的党员推选为书记;三是鼓励和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退休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小区治理、参选业委会成员,将党员参与小区治理情况列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二)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业主的主体责任。一是物业服务企业要以打造品牌为依托,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运作机制,推行统一规范的文明行为和用语,不断拓展服务的领域和内容,为业主的品质生活提供更多、更快捷、更贴心的服务;二是进一步规范物业从业人员行为,按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要求,建立温岭市物业项目经理库,实施项目经理培训上岗准入机制;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广大业主以主人翁的意识,积极参与管理小区各种事务,依法享受各项权利,依约履行各项义务。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房产科(物业办) 联系人:江锦勇

联系电话:86127596        邮  编:317500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