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150P/2024-1065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29
- 发布单位:
- 石塘镇
【公告】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召开《温岭市石塘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1544号)文件要求,我镇组织开展了《温岭市石塘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
地点:石塘镇人民政府
二、听证事项
《温岭市石塘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三、听证代表
1. 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温岭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3.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4. 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5. 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6. 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8月13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信函等形式进行报名。邮件请发送至67347530@qq.com,信函请邮寄至: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304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温岭市石塘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字样。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人:王犇,联系电话:0576-86726307。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