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6期)
近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蜂产品、食糖、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5类食品6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09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一)温岭市大溪巧缘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温岭市大溪果鑫灵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温岭市城南馨苑超市销售的红薯粉条,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温岭市松门镇育英菜场潘彩芬销售的绿豆面(粉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分局(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城南、松门、大溪等市场监管分局(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分局(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