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8545/2024-1058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02
- 发布单位:
- 温峤镇
【意见征集】【起草说明】【意见反馈】关于《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镇对2023年12月31日前由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即时清理。经清理,起草了《关于公布2024年度温峤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7月11日前通过电话或信函反馈至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怡
联系电话:057686966008
联系地址:温岭市中心大道900号
关于公布2024年度温峤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镇对2023年12月31日前由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即时清理。经清理,决定0件继续有效,0件拟修改,1件自动失效,0件废止。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文号 | 文件名称 | 三统一编号 |
1 |
峤政〔2023〕48号
| 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的通知 | JWLD99M-2023-0001 |
关于公布2024年度温峤镇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办(片)、有关部门、各村: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镇对2023年12月31日前由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即时清理。经清理,决定0件继续有效,0件拟修改,1件自动失效,0件废止。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