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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9 09:03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钟振平户:

本机关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钟振平户被征收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告知书》(温政征补〔2024〕13号),告知书主要内容为:一、补偿安置方案:货币补偿方式、产权调换公寓式住宅安置补偿方式、异地复建安置补偿方式;二、听证权利:你户如对本告知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本机关将根据听证情况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三、选择期限:你户如未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选择补偿方式。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你户公告送达《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钟振平户被征收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告知书》(温政征补〔2024〕13号)。你户可自本公告发布后到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415办公室(温岭市泽国镇东河路88号)领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