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704/2024-1062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18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关于实施2024年度“善居工程”的通知
温民社〔2024〕8号
关于实施2024年度“善居工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切实提升困难家庭生活质量,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关于实施2024年度“善居工程”的通知》(浙民助〔2024〕51号)、《台州市民政局 台州市慈善总会关于实施2024年度“善居工程”的通知》(台民〔2024〕23号)有关部署,结合温岭市实际,现将2024年度“善居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以低保家庭为重点,优先但不限于居住条件较差、家庭成员中有老人和儿童的低保、低边家庭,可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考虑特困人员。新列入适老化改造项目的家庭可同步实施善居工程。支出型贫困家庭、渐退期人员的家庭,不列入实施对象。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除以及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危房,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实施原则
实施“善居工程”要坚持以保基本、促公平、重效率为原则,以打造“安全、宜居、洁净、便利”的生活场景为目标,围绕困难群众居住现状和个性化需求制定“一户一策”具体改善方案,做到程序规范、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三、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善居工程”实施改造。善居工程改造基础标准为1.6万元/户(不含项目管理费用,包含3年内由政府组织的适老化项目投入资金)。具体改造投入可根据改造家庭的实际情况上下浮动,改造所需的经费由市慈善总会负责解决。
四、实施内容
善居工程以满足低保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为导向,着重对居住空间及其使用功能进行基础改造。实施时,应根据改造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的改造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生活设施安全。包括水电管网、地面通行改造,有老年人的家庭按适老化改造要求实施。2、室内环境整洁。包括室内墙面顶面、灯光照明、门窗改造等。3、居住条件改善。包括卫浴、厨房改造,生活必需的家具、家电等。
五、宣传推广
各镇(街道)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报道“善居工程”实施情况,要注重典型引路,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扩大项目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以汇集更多力量资源参与“善居工程”建设,让更多困难家庭居住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附件: 2024年度善居工程任务分配表
温岭市民政局 温岭市慈善总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2024年度善居工程任务分配表
镇(街道) | 户数 | 镇(街道) | 户数 |
太平街道 | 1 | 箬横镇 | 3 |
城东街道 | 1 | 新河镇 | 3 |
城西街道 | 1 | 石塘镇 | 3 |
城北街道 | 1 | 滨海镇 | 3 |
横峰街道 | 1 | 温峤镇 | 3 |
泽国镇 | 3 | 城南镇 | 3 |
大溪镇 | 3 | 石桥头镇 | 2 |
松门镇 | 3 | 坞根镇 | 2 |
合计 | 36 |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