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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4年度“善居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8 10:48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20248

 

关于实施2024年度善居工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切实提升困难家庭生活质量,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关于实施2024年度“善居工程”的通知》(浙民助〔2024〕51号)、《台州市民政局 台州市慈善总会关于实施2024年度“善居工程”的通知》(台民〔2024〕23号)有关部署,结合温岭市实际,现将2024年度“善居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以低保家庭为重点,优先但不限于居住条件较差、家庭成员中有老人和儿童的低保、低边家庭,可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考虑特困人员。新列入适老化改造项目的家庭可同步实施善居工程支出型贫困家庭、渐退期人员的家庭,不列入实施对象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除以及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危房,不列入实施范围。

实施原则

实施“善居工程”要坚持以保基本、促公平、重效率为原则,以打造“安全、宜居、洁净、便利”的生活场景为目标,围绕困难群众居住现状和个性化需求制定“一户一策”具体改善方案,做到程序规范、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善居工程”实施改造善居工程改造基础标准为1.6万元/户(不含项目管理费用,包含3年内由政府组织的适老化项目投入资金)。具体改造投入可根据改造家庭的实际情况上下浮动,改造所需的经费由市慈善总会负责解决。

四、实施内容

善居工程以满足低保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为导向,着重对居住空间及其使用功能进行基础改造。实施时,应根据改造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户一策”的改造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生活设施安全。包括水电管网、地面通行改造,有老年人的家庭按适老化改造要求实施。2室内环境整洁。包括室内墙面顶面、灯光照明、门窗改造等3居住条件改善。包括卫浴、厨房改造,生活必需的家具、家电等。 

、宣传推广

镇(街道)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报道“善居工程”实施情况,要注重典型引路,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扩大项目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以汇集更多力量资源参与“善居工程”建设,让更多困难家庭居住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附件: 2024年度善居工程任务分配表

 

 

 

温岭市民政局                   温岭市慈善总会

                                                           2024618



附件

 

2024年度善居工程任务分配表

 

镇(街道)

户数

镇(街道)

户数

太平街道

1

箬横

3

街道

1

新河镇

      3

西街道

1

石塘

3

城北街道

1

滨海

3

横峰街道

1

温峤

3

泽国

3

城南镇

3

大溪

3

石桥头镇

2

松门

3

坞根镇

2

合计

36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6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