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704/2024-1062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18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关于下发《温岭市2024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民管〔2024〕10号
关于下发《温岭市2024年度公益创投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和社会建设,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培养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优质公益服务项目,经研究决定,我市2024年继续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活动,现将本次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起至2024年4月24日
二、申报要求
(一)承办单位
温岭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二)申报主体
1、经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实施机构;
3、有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5、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6、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强的执行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三)项目要求
申请项目实施地为温岭市,服务对象为温岭市范围内的常住居民;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2个月;优先资助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党建+公益”“党建+志愿者”“党员领社工,社工带志愿者”等党建引领或党员参与的公益服务项目;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
三、申报类别
(一)为老服务类
1、老年照料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帮扶援助等养老服务,重点为失独、失能、失智、高龄、独居、农村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
2、老年精神文化类。为老年人提供结对关爱、心理疏导、
法律援助、文娱体育等养老活动,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丰富老年人健康、积极的精神生活。
3、为老服务支持类。为老年人提供出行、陪诊、助配餐、现代化设备使用培训及辅助操作等一系列支持服务,促进老年人更好融入现代化、数字化生活。提升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为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加强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和智慧服务普及等。
4、其他。符合温岭当地发展实际,有利于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具有创新性、推广性的养老服务项目。
(二)关爱儿童类
1、儿童照护服务类。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生活照护,健康管理和帮扶援助等服务;为孤残儿童提供治疗、康复、特教等服务;为流浪乞讨儿童提供援助保护等服务。
2、儿童支持服务类。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残儿童、罪错青少年、外来务工子女等需要支持帮扶的未成年人提供助学教育、心理关怀、城市融入等支持服务。
3、其他。符合温岭当地发展实际,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创新性、推广性的服务项目。
(三)救助帮扶类
1、救助服务类。为低保、低边、特困等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帮困、综合帮扶等服务;为困难家庭中的失能、残障人员提供专业生活照料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2、专业帮扶类。为低保、低边、特困等困难群体和涉罪人员、涉罪人员家庭成员提供专业帮扶,重点为医疗、法律、心理、就业、社会融入等方面专业援助帮扶项目。
3、家庭支持类。可为困难家庭中有特殊对象提供喘息服务,针对困难家庭照护者提供照护知识和技能等培训,为困难家庭中的特殊对象提供心理、精神干预,促进其社会融入的服务项目。
4、其他。符合温岭当地发展实际,解决实际需求,提供多元化救助服务,提升困难群体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项目。
(四)社区服务类
1、社区治理类。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问题的治理和解决,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治理意识的各类服务项目。
2、社区融合类。社区邻里互助、扶幼帮困、文体娱乐、家庭教育,以及新市民及其他特殊群体融入社区的各类服务项目。
3、专业服务类。提供心理咨询、矛盾调处以及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其他专业性服务项目。
4、社区公益类。事关民生,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推动“五社联动”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5、其他。围绕现代社区建设、共同富裕等主题,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项目。
(五)其他类
其他符合政策支持方向的社会公益项目。
四、项目流程
(一)项目申报
中心通过民政局网站、微信和村居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项目。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在项目申报期内,及时向中心提交《温岭市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二)初筛优化
项目申请截止后,中心根据公益创投要求完成对申请项目的初步筛选,按照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对获选项目内容进行细化调整,使项目计划书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形成入围评审会项目清单。
(三)项目评审
中心根据公益创投整体预算和申请项目预算设定获选项目比例,组织评审委员会,通过ppt汇报、现场专家提问的方式,依照评审标准对通过初筛优化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评审通过的项目及资助额度。
(四)公示签约
中心将评审委员会认定的评审结果在市民政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中心在公示期过后与项目承接单位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五)实施管理
获选项目根据协议约定,实施公益项目,做好项目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在项目实施期内,中心指导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并完成项目计划,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对各项目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
五、项目监管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已经获得公益创投资金的予以追缴收回,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申报。
(二)项目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资金预算执行,根据“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原则,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三)项目单位如果发生重大事项变化,无法实施项目活动,需及时书面报告中心,并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轶 联系电话:0576-89961738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中路319号民政大楼8楼
附件:1.温岭市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无违法或失信行为承诺书
3.配套资金确认书
温岭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
项目编号:
温岭市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申 报 单 位:
申 报 日 期:
温岭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制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
登记或备案 | 成立时间 | ||||||||||||
通讯地址 | 电子邮箱 | ||||||||||||
主要业务范围 | |||||||||||||
上年度年检结论 | 评估等级 | ( )年( )A | |||||||||||
执行过的同类项目 (限填三项) | 项目名称 | 执行时间 | 资助总额(元) | ||||||||||
户名 | |||||||||||||
开户账号 | |||||||||||||
开户行 | |||||||||||||
项目团队介绍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专业职称 | 项目分工 | 联系电话 | ||||||||
负 责 人 | |||||||||||||
联 系 人 | |||||||||||||
团队人数/党员人数 | 是否成立党组织 | ||||||||||||
项目时间 | 年 月- 年 月 | 实施区域 | |||||||||||
受益对象 | 直接受益人数 | ||||||||||||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品牌、获得荣誉等(限200字) | |||||||||||||
项目可行性:配套资金、工作团队、活动 能力等(限200字) | |||||||||||||
项目主要内容:项目 需求背景、受益对象 描述,项目运作方式,项目目标结果等 (限200字) | |||||||||||||
项目进度安排:项目 实施的主要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和详细资金安排 | 时间 | 地点 | 主要内容 | 资金预算 | |||||||||
项目解决的主要问题与社会效益 (限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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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色 (创新性、可推广性等)(限200字) | |||||||||||||
项 目 预 算 | |||||||||||||
资金来源 | 资金种类 | 金额(元) | |||||||||||
申报资金 | |||||||||||||
配 套 资 金 | 自有资金 | ||||||||||||
社会募集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合计 | |||||||||||||
申报资金预算支出明细 | |||||||||||||
支出明细(仅列支申报资金) | 金额(元) | ||||||||||||
合计 |
附件2
无违法或失信行为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违法及失信行为,不在国家相关行政机关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或黑名单中。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申报或实施此次福彩公益金项目期间违反法律或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愿接受取消申报或承接项目资格等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配套资金确认书
我单位确认申报书中所列配套资金数额真实有效,来源合理可靠,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预算,并自愿接受日常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台州市民政局。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