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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7 15:25 信息来源:城南镇 浏览次数:

各村,各办、各管理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省、台州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了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我镇征兵任务,结合本镇实际,特对有关征兵工作明确如下,望贯彻执行: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即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二、目测初检时间和地点

目测时间:定于2024年7月11日至12日2天,各村要组织好应征青年按时到镇目测站参加目测初检。具体进站时间顺序见附件。

目测站地点:设民兵训练基地。

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营造依法征兵氛围

“国无防而不立,民无兵而不安”、“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国防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依法征兵的社会氛围。要利用悬挂横幅、播放村LED显示屏等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兵役法》的宣传,在全镇形成积极报名应征的良好局面,努力动员有志青年到部队锻炼成长。要重点鼓励大学生毕业生积极参军,宣传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引导大学生把实现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结合起来。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征兵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民兵连长要具体负责,把通知书送到青年及其家长手中,对一些参军政策作好解释。严密组织青年上站目测初检,确保目测到站率100%。对于外出务工、经商的青年、在外已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动员他们提前返回,按时到站参加目测初检。此外对于返乡青年,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排查。

(二)送市站体检对象要择优确定,集体定兵;市站体检合格人员要在家等候接受家访。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合格青年的教育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对因管理不严,造成征兵工作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法律责任。另外,配合驻村干部做好病史调查及其他一些情况的反馈工作,确保把优质青年送到部队。

五、政策措施

(一)各村、各单位要依法做好征兵工作,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1.不按规定组织公民进行兵役登记的;

2.隐瞒适龄公民人数或不上报的;

3.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的;

4.阻挠应征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

5.散布舆论或谣言,阻挠征兵工作的;

6.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采取其它手段庇护公民逃避服兵役的。

(二)依法应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应征和服现役,将依据《兵役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三)拒绝、阻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玩忽职守,主观淘汰合格公民或征集不合格公民入伍,使征兵工作遭受损失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征兵任务

征兵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项全党全民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扎扎实实地抓好年度征兵工作,确保兵源质量,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镇的征兵任务。

七、温岭市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就业政策

1.根据当年事业单位招聘的实际情况,温岭市每年至少安排2个编制,用于从本市入伍后退役的本省籍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录(聘);市、县(市、区)国有企业招聘职工,每年至少安排5%的新增工作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2.浙江省每年拿出部分人民警察、行政执法队伍公务员名额,用于招录从本省入伍后退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招录。

(二)成长成才

开设大学毕业生入伍绿色通道,“双合格”大学毕业生优先定兵,优先安排去向。

1.选取士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首次选取士官,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报考军校。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

(三)复学升学

1.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复学转专业。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4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4.考研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专项研究生招生。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约8000人,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7.免修军事技能。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四)经济补助

1.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后,在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优待金标准按《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规定执行,进藏兵、进疆兵的家庭优待金标准分别按照内地兵标准的3倍、2倍进行发放(2023年度温岭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普通义务兵每人38970元)。

3.一次性奖励金。对大学生(不含高校新生)入伍和直招军士(官)颁发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专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在对应标准上分别增发40%、50%、60%。

上述政策奖励部分不适用于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附件:《城南镇2024年征兵目测体检进站时间安排表》

 

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城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