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863R/2024-1062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政发〔2024〕1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4
- 发布单位:
- 市人民政府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温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
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台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台政发〔2024〕9号)等文件精神,更好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一)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加快企业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1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6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市十大重点产业链建设,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制造业企业技改扩产,到2027年累计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开展重点行业能效诊断,加大节能技改力度。推广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技术,全面提升行业能效水平。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推进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强化电网防灾能力建设,到2027年每年投资35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供电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四)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实验室科研技术设备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在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设施的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推进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到2027年淘汰危化品回收塔1套、反应釜6套。(责任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应急管理局)
(五)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鼓励同步开展上级开关站及公用配电房双电源(双回路)改造,到2027年完成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80台。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48台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局)
(六)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开展燃气老旧管道专项治理行动,加快推动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新一轮燃气管道和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及更新改造,建立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排查、检验评估、更新改造常态化机制。到2027年完成老旧管道改造5公里,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8个。(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老旧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加快雨污水管网排查改造,到2027年完成雨水管网提升改造8公里、污水管网提升改造25公里;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座;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4万平方米以上。改造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10个。按照“密闭压缩、降噪除臭、渗滤液合规处理”三个系统全覆盖的标准规范,推进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2025年完成全市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平均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7辆,到2027年完成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30辆、出租车(含网约车)200辆,力争市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九)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到2027年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94辆、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60辆。加快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2024年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450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十)加快渔船设备报废更新。深化实施海上“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推动对船龄20年以上的渔船报废更新,到2027年力争拆旧建新90艘左右,全面推进船龄10-20年渔船的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渔船北斗三代终端安装1630艘以上,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450艘。持续加强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到2027年累计新造渔政执法船2艘。(责任单位: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十一)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80台(套)以上。推广应用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6800亩。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现代化、区域性农事(机)服务中心8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供销社)
(十二)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到2027年完成温岭职业学院(一期)建设。推进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配备中小学午休躺睡装备6000套,替换老破旧的学生课桌椅。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设备提质,推进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实训设备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三)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创新智慧体验场景,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强化旅游景区智能管理,打造低碳旅游景区。到2027年,提升重点旅游景区1家。长屿硐天景区更新售票电脑9台、票务打印机9台、无闸检票机2台、三辊闸检票机2台、翼闸检票机10台。(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十四)开展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装备迭代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医疗装备更新75台(套),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升级换代,到202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十五)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机构信息化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市高端医学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到2027年启动7个病房改造项目,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十六)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根据《台州市公安局圈层感知体系建设应用三年规划》相关要求,优化前端布局,增点扩面,推进前端智能化改造比例,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补齐前端建设短板。到2027年,新增改造摄像4568个,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十七)推进基层消防站点基础设备更新。城市消防救援站按照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完成车辆装备更新购置任务。推动镇(街道)专职消防队每年更新消防车辆1辆以上。到2027年,全市3个城市消防站、14支镇(街道)专职消防队车辆装备完成达标建设。(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实现汽车以旧换新1.5万辆,新能源汽车销售量达到3万辆以上、渗透率达到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1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二)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采取旧车折价回购、新车让利等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放心换购。结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商务局)
(三)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每年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家电焕新进社区”“家电焕新下乡”等促销活动不少于1场。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家电经营商家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单位创建,积极推行无理由退货承诺,在放心消费商圈推行家电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每年开展旧房装修、局部改造、“厨卫换新”等促销活动1场以上,各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推进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项目上的应用全覆盖。推出“绿色家居公益讲堂”活动,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持续推进失能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7年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市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30个,二手车年交易量达到2.5万辆以上。
(一)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鼓励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主体扩大规模,形成集再生资源回收、分拣、打包、循环再利用的产业闭环。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布局,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化平台开展网上回收、免费拖车、注销登记等便利化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健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集中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供销社)
(二)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体系和诚信监督机制,探索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提供免费帮办、就近办服务,推动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置登记服务站。积极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推动二手电子产品等交易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资源再生和高效利用。实施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7年浙江温岭工业园区、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泵与电机等实施再制造。推动勘察设计将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纳入项目设计,推进建筑渣土制品资源化利用在市政、园林项目上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岭新城开发区、温岭经济开发区)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制定“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5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2家以上,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国际证书4张以上。
(一)推动能耗、排放标准升级。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推动重点行业和泵与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生产企业参与国家、行业能效标准更新研制。开展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等绿色、低碳标准实施推广,助力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应急管理局)
(二)聚力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持续推进大宗消费品及配件生产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着力打造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和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加快推进消费品品质升级。配合探索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和碳标识认证制度。严格落实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三)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对标达标。支持企业和各类机构参与国内外先进标准制修订。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国际化活动,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优质装备产品供给行动
到2027年,全市装备制造业增加值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厨卫家电企业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15%以上。
(一)增强优势装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发展面向智能制造场景的精密数控机床、高性能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智能仪器仪表、智能缝制装备等智能装备,面向智慧能源场景的智能电网装备、新型储能装备、节能减排装备等能源装备,支撑重点行业和领域设备大规模更新。推进工业母机国家先进产业集群建设,提升装备制造业竞争力,加快重点领域装备新产品开发,到2027年开发省级及以上装备领域首台(套)12项以上。加快省高档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成型,争创省级创新联合体。聚焦“315”科创领域,以省高档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为引领,加强我市相关产业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到2027年,实施省重大科技项目10个以上,取得重大科技成果2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二)推动优质消费品规模供给。聚焦电动自行车、家装、家电、户外休闲等消费品领域,全面开展摸排梳理,建立企业、品牌、主要产品型号等清单,分批次推荐申报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优质产品目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全面推动畅销的家电、家装、厨卫以及历史经典产品等消费品企业加大生产,加快开发智能家居、智慧照明、消费电子等时尚智能健康新产品,不断提升产品功能,丰富产品品类。落实消费品工业“浙里智造供全球”行动,推广“智能制造+市场拓展”模式,支持温岭浙产优质消费品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各项资金,2024年统筹安排制造业、商务、农业、科技、交通等专项资金1.97亿元,对符合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求的予以保障。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持续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统筹安排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优化金融支持。积极运用央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争2024年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50亿元。推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的经营优势,为需求主体提供设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金融工作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岭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要素保障。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符合划拨目录的项目,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以不高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土地的价格供地。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并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等政策洼地进行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