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11 15:28: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温教办〔2024〕61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温岭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评议,认定吴萍等51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黄琪雅等157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陈玺羽等87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温岭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温岭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