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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B02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11 16: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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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江兵、孙英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024B0203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车桩相宜”的原则建设,形成了以“点、线、面”为基础,着重在“点”上加强、“线”上连通、“面”上覆盖的空间布局,基本达到了“随走随停、随停随充”的要求。目前,全市共建设充电站263个(其中包含光储充放电智能示范站、大型公共快充示范站、中型公共快充站、公共慢充站等),建成充电桩数量2453个(其中农村地区1353个、城市地区建设 1100个)。其中,2023年度全市新建公共领域充电桩520个,充电桩建设总量和2023年新增量均居台州市第一。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夯实政策保障,筑牢基础支撑。欲破坚冰,政策先行。2022年以来,我市先后起草出台《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等政策文件,明确我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工作目标,厘清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提速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下乡,至2025年底,基本建成布局科学、智能开放、快慢互补、经济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今年,制定出台温岭市新能源汽车下乡“十大行动”清单,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工作目标、职责、时间节点,健全市统筹、部门负责、镇(街道)落实的工作架构,确保政策有效、群众有感、市场有序。同时,牵头研究既有居住小区充电配套设施的建设方案,按照消防、电力设施先行原则,将既有居住小区的供电设施逐步配建到位,实现居民小区用户自用充电桩报装“即来即接”。

二是加强统筹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在2022年编制市域充电桩规划的基础上,根据省里出台的《浙江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网点规划指南》,综合考虑各区块的经济、人口、交通密度等因素,以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化与便利性为原则,于2023年修编出台了《温岭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对下乡充电基础设施按照统一应用场景、统一规划选址、统一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提升建设效率。目前我市规划2023-2025年期间,温岭城市地区新建公共充电站78座,充电桩338个;乡村地区新建公共充电站200座,充电桩967个。至2025年,温岭市将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城市五分钟,城乡一刻钟”的充电交通圈,从源头上为绿色出行做好服务保障。

三是强化调研指导,挖掘提炼亮点。去年,充电桩建设被列为台州市民生实事项目,今年更被省政府列入省民生实事项目。为进一步推进实事项目落实,助力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今年年初,我局明确各镇(街道)建设任务,并多次与城发集团对接充电桩建设事宜,前往新河镇等地调研指导充电桩建设,总结提炼基层充电桩建设的创新模式。4月,结合市政协开展的调研工作,先后赴湖州、吴兴调研学习两地在新能源充电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同时,积极参与国家能源局开展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和财政部开展的“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挖掘提炼我市工作亮点,加快构建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场景充电需求的服务网络,引领充电设施运维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高地。

我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就,但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建设推进的动力有所减弱。今年充电桩建设的重点在于农村,而省定基础标准要求新建充电桩中60kW的充电枪不低于40%。目前农村地区所呈现的低效益问题,使我市建设主力军城发集团有所顾虑,建设速度放缓。二是农村地区电网相对薄弱。由于农村地区前期电力设施建设功能配套不足,导致后续快充桩等大功率充电设施推广建设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地区的充电桩建设。截止今年5月底,我市共建设新能源充电桩76个,相比各地高完成率,预计上半年我市排名不理想。三是既有小区充电桩安装困难。既有小区充电桩因电力容量和场地限制等原因接入困难,且未形成“统建统管”模式,导致私搭乱接现象严重,破坏消防设施和人防设备的现象时有发生,形成较大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和发展条件,根据《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中明确的任务和职责,增强各方共识,在加强网点电网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手段突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难点,进一步完善乡村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助推全市实现绿色低碳出行。

一、探索运营新模式

一是探索合作开发模式。积极探索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车位产权方、村民委员会等多方参与的“统建统服”模式,通过土地租赁、收益分成、共同投资等方式协同推进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探索梯次利用模式。大力开展充电桩以旧换新行动,对镇区、城区建设较早的充电桩以及车流量较大的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进行升级改造。三是探索统一监管模式。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平台有序接入浙江省充电设施治理和监管服务平台,实现100%全接入,迭代完善省级平台温岭市版块定位导航、预约充电、多渠道支付等便民服务功能。

二、布局打造新场景

一是打造农村、偏远地区新场景。重点布局农村、偏远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规划优选点位,因地制宜在村(社区)居住区建设集中充电场站,在村镇机关、村镇医院、车站、加油站、村域景区等人流较大区域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村村通”工程。二是打造旅游路线无忧新场景。结合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示范路、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协同构建温岭市域旅游路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补能走廊。三是打造老旧小区改造新场景。依托道路停车泊位资源,实施“智慧停车+充电一体化”路边充电桩项目。支持小区居民、社区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建立“临近车位共享”“居住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建共享”机制。

三、推广示范新技术

一是积极推进超快充、大功率充电站点建设。充分发挥奥王时代等本土企业技术优势,加快超快充以及大功率充电技术应用。积极探索在高速、国道等服务区和加油站,以及在公交、物流、矿山等专用场景,布局600kW及以上大功率超充场景。二是积极推进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在电网较为薄弱,光伏开发有优势、潜在充电需求较大的点位开展光储充一体化建设,缓解大功率充电、光伏发电波动性与随机性对电网的冲击。重点推进新河镇等充电场景建设光储充一体化,打造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生态停车场新样板。三是积极推进车/站-电网(V2G)项目建设。鼓励在分布式新能源占比高、电网网架薄弱、负荷峰谷差大的配电台区布局或改造带有V2G功能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场站,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与新型电力系统融合发展。

感谢你们对新能源充电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能源科             联系人:林梦依

联系电话:0576-86223307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