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政策解读
7月8日,7月8日上午,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新闻发布会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召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潘盛出席发布会,介绍项目有关情况,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海厅主持。《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温政发〔2024〕13号)在2020年首轮划分的基础上,重新梳理全市空间分类定位,进行了更新调整。此次更新调整将对我市今后产业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产生一定影响,对统筹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会上,潘盛分别从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背景及意义、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具体更新工作内容、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亮点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详细介绍。
方案背景及意义:
为全面衔接《温岭市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一步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最新要求,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产业布局调整、重点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此次更新调整将对我市今后产业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对统筹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更新工作内容: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以及其他重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较重要的地区,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重点管控单元分为产业集聚类和城镇生活类,主要为工业发展集中区域和城镇建设集中区域,重点管控单元需要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它区域,需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本轮动态更新温岭市共划定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5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5个,重点管控单元23个,一般管控单元13个。与上一轮相比,优先保护单元数量减少6个,面积减少3.11平方公里,重点管控单元数量不变,面积减少0.68平方公里,一般管控单元数量增加1个,面积减少4.12平方公里。涉及海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共14个,其中海域优先保护单元10个,海域重点管控单元3个,海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海域优先保护单元数量增加9个,海域重点管控单元数量增加1个,海域一般管控单元数量不变。环境单元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
方案亮点:
此次动态更新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对生态环境空间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是精准施策,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在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减少14.62平方公里的情况下,陆域优先保护单元面积较上轮减少3.11平方公里。本轮动态更新,将方山—长屿硐天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温岭大溪国家森林公园等严格保护区域全部纳入优先保护单元;将白溪水库、横路头水库等生态功能较重要区域的管控要求进行保护和发展的平衡。既牢守生态安全底线,又精细化保护要求。
二是统筹协调,合理拓展发展空间。根据省、市产业发展战略和温岭市委、市政府发展布局,对上一轮属于优先保护单元下一步规划布局为产业建设的区域,在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适当从优先保护单元调出,纳入重点管控单元或一般管控单元,解决部分用地项目难以准入的历史遗留问题。优化调整温岭市坞根镇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扩宽坞根镇镇区的产业发展道路。
三是陆海联动,完善全域管控体系。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新增温台城市群—台州温岭市内容,明确台州湾、隘顽湾的功能定位和管控方向;落实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补齐碳中和版块;衔接海岸带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明确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开发利用要求。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本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风险防控要求,在实施分区域精准管控的同时,切实推进新一轮生态环境分区成果的落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