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告20240607

发布日期:2024-06-07 16:02: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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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我局审批同意,现将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的相关事项予以公,具体内容见附件。公告时间为七天( 2024 67日至 2024 613),公告结束后3天内可报名摇号销售

    

举报电话:0576—86143647、86143627(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7

注:以下公示后的房屋,如已办理预告或按揭预告的,请先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

 

申请合同撤销备案汇总表


序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撤销原因

撤销报名途径

01

珑璟云庭1幢304室

陈*升

经温岭市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合同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温岭市温峤镇开元南路190-192号珑璟云庭售楼处

电话:0576-86918888

02

龙誉华庭14幢402室

杨*微

更名给儿子陈*宇

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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