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非投资类)
发布日期:2024-06-05 09:57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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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服务对象:法人
二、受理条件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
三、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安全评估专业单位出具的架设管线安全评估报告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经办人身份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许可(新建、扩建工程)或所在建筑的建筑合法性文件(改建工程)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
施工图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授权委托书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
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 | 电子 | 必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申请材料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四、申请流程
五、国家法律依据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十七条 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种市政管线、电力线、电信线等,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报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