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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非投资类)

发布日期:2024-06-05 09:52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服务对象:法人

二、受理条件

需要在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设施

三、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安全评估专业单位出具的架设管线安全评估报告

电子

必要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申请材料

电子

必要


有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

电子

必要


与设施管理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电子

必要


占道施工示意图

电子

必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许可(新建、扩建工程)或所在建筑的建筑合法性文件(改建工程)

电子

必要


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电子

必要


      四、申请材料目录

      五、法定依据

国家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6-06-04

第二十九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详见附件: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非投资类)服务指南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