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04 09:23: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为深化实施“创新温岭”首位战略,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环境,根据《温岭市坚持创新制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2022】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温岭市科技项目人才经费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2023年度研发强度4.5%以上、研发费用支出1亿元以上且年增长10%以上的我市企业(含其在温岭设立的控股公司)。
二、补助标准
按科技项目人才的年薪给予企业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年薪为50万元(含) -100万元的,按年薪4%给予补助;年薪为100万元(含) -150万元的,按年薪6%给予补助;年薪为150万元(含) -500万元的,按年薪8%给予补助;年薪超过500万元(含) 的,按年薪10%给予补助。补助人数按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支出情况确定(以研发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研发投入额为准):研发费用支出1亿元(含)以下部分,每2000万元计1人;1亿元-2亿元(含)部分,每 1000万元计1人;2亿元以上部分,每500万元计1人,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人数最高不超过50人。
三、申报材料
申请科技项目人才经费补助的企业,需在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
1、《温岭市科技项目人才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企业及其在温岭设立的控股公司名称清单。
3、2023年度、2022年度两年企业研发费用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4、2023年申报企业及其控股公司所属的科技项目人才参与过研发项目开发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立项书及在项目中相关人员费用支出情况)。
5、符合条件的科技项目人才2023年度年薪清单及在温岭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四、申报要求
科技项目人才经费补助以企业为单位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将申报资料整理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4年7月4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科技合作科 陈辰 0576-86216494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