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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20240260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6-28 11:43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温民函〔202421         A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次会议

202402602提案答复的函

 

蒋经纬、阮陈妮、李伟、钟婉君、林海波等委员:

你们在温岭市政协十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 发展养老服务的建议》(20240260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年底,温岭市户籍人口120.51万人,其中老年人口32.44万人(占比26.92%),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3家、床位4440张,在建养老机构6家、预计可新增床位4100余张;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0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85家。我市养老事业发展还存在你们建议中提到的规划有待进一步明确、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设施有待进一步建设、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阶段,我们将重点聚焦短板弱项,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从有到优”。

一是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根据“浙里康养”各级工作要求,结合温岭市情实际,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专班化运作。出台《温岭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温岭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21-2035)》《温岭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养老事业全域规划统筹。同时,强化协同联动,整合养老事业发展多方力量,形成合力推动发展。一方面加强横向协同,推进“民政牵头、部门联动、财政保障”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会商研究解决问题,依托线下联合执法、云上闭环监管等方式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开展评星评级,推动服务运营规范化。另一方面加强纵向联动,依托“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镇(街道)民政办-村(社区)照料中心”三级养老工作网络,推动养老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是进一步发展居家养老。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政府补助+村社补贴+个人支付”的综合成本承担机制,规定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最高补助80万元/家、运营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家,村级照料中心运营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家。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结构,加快资源整合利用,推动社区养老设施改造提升,挖掘闲置用房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满足老城区、老年人集聚区域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向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推广川安华庭“大社区养老”、新河镇所城南门“嵌入式机构”等养老模式,整合社区、医疗、文化、教育等各种资源,提供专业专精、多元便捷的一站式养老服务。

三是进一步发展机构养老。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投资2.96亿元建设第二养老中心等5个市级养老中心项目。今年新建3个市级养老项目,其中第五养老中心(二期)正处于招标前期准备工作;第八养老中心(大溪)已完成工程招标,目前在实施开工前准备工作;第十二养老中心已完成统计入库。民办养老机构高、中、低梯度衔接高质量发展,台州市最大民办养老机构沁溪源颐养城完成竣工验收,开始试营业。深化公办机构运营改革,探索“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分类运营模式,一方面鼓励交旅集团等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作用,一方面审慎选择优质养老企业入驻营运,完善管理、服务、护理、收费等运营规范,提供适度普惠型优质服务。

四是进一步发展医康养产业。积极推进医养、康养机构建设,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护理专区,大力建设老年病专科医院。目前,全市共建成专科医院1家、护理院3家、康养联合体13家;实际运行的43家养老机构全部实现医养结合,8家养老机构设置认知症照护专区。城南沁溪源颐养城融护理型养老机构、专业型康复医院和居家型住宅公寓于一体;大溪喜樾方山养老中心以养生、理疗为特点,打造旅居式养老模式。下步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落地大溪、新河、城南等健康小镇建设项目。

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温岭市民政局     联系人:钟  

联系电话:0576-89961718    邮  编:317500

 

附件:本提案采纳清单

 

 

 

温岭市民政局

                               2024626

 

  

 

附件

 

本提案采纳清单

 

●提案编号:第202402602

●提案标题: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 发展养老服务的建议

●提案类型:A

●采纳建议:4条。具体条目如下:

1-1提案建议内容:把养老问题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放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战略高度上谋划、部署和推进

1-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根据“浙里康养”各级工作要求,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专班化运作。出台《温岭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温岭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21-2035)》《温岭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强养老事业全域规划统筹。

2-1提案建议内容:大力建设居家养老

2-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实施“政府补助+村社补贴+个人支付”的综合成本承担机制,按规定予以补助。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结构,加快资源整合利用,推动社区养老设施改造提升。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向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整合社区、医疗、文化、教育等各种资源,提供专业专精、多元便捷的一站式养老服务。

3-1提案建议内容:全力发展养老机构

3-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投资2.96亿元建设第二养老中心等5个市级养老中心项目。民办养老机构高、中、低梯度衔接高质量发展,沁溪源颐养城完成竣工验收。探索“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分类运营模式,鼓励交旅集团等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发挥政府兜底作用,同时选择优质养老企业入驻营运,完善运营规范,提供适度普惠型优质服务。

4-1提案建议内容:按照以产业带事业的思路,以医养结合为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与健康、旅游、文化、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

4-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积极推进医养、康养机构建设,全市共建成专科医院1家、护理院3家、康养联合体13家;实际运行的43家养老机构全部实现医养结合,8家养老机构设置认知症照护专区。建设打造城南沁溪源颐养城大溪喜樾方山养老中心等养老特色项目,下步将加快推动大溪、新河、城南等健康小镇建设项目。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3份)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6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