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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2024022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6-28 10:23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温教函〔2024〕69号               B

陈冬法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繁体字认知教育的建议》(20240222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同时提出,文物古迹,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等,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对繁体字使用范围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指出“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用字”,以及“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的用字”等可以保留、使用繁体字。

2011年,教育部就发布了《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明确使用了毛笔书写的基本要求:“学生要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字体源流;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培养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审美情趣。”2013年,《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提出,“中小学书法教育要注重基本书写技能的培养,不断提高书写水平”。 “在教学活动中适当进行书法文化教育,使学生对汉字和书法的丰富内涵及文化价值有所了解,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习用毛笔临摹楷书字帖,掌握临摹的基本方法,开始接触楷书经典碑帖,获得初步的感性认识,并尝试集字练习”。从五年级开始,“学习欣赏书法作品,了解条幅、斗方、楹联等常见的书法作品幅式。通过欣赏经典碑帖,初识篆、隶、草、楷、行五种字体,了解字体的大致演变过程,初步感受不同字体的美”。

2022年,温岭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实施意见》(温教研〔2022〕109号),明确各学段书法教育的目标和要求,提出“书法教育既要重视培养学生汉字书写的实用能力,还要渗透美感教育”。近年来,我市中小学越来越重视书法教育,教育行政、语言文字主管部门开展了不同层面的汉字书写比赛。如截至目前已举办了六届的“笔墨中国”汉字书写比赛,就允许毛笔类作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我市教育局也委托中国美术学院、西泠印社、温岭书画院等高校、专业社团开展师资培训,通过专业指导,让教师通过临摹经典碑帖,提高汉字书写和艺术鉴赏能力,并希望以此推动中小学书法教育整体水平。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基教科          联系人:潘群敏

联系电话:0576-86216819   邮  编:317500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提案编号:202402224号

●提案标题: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繁体字认知教育的建议

●提案类型:B类

●采纳建议:3条,解决问题:3条。具体条目如下:

1-1提案建议内容:将繁体字认知与诗文诵读结合,提高对繁体字的认知率。

1-2提案办理解决说明: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对繁体字使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指出“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用字”,以及“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的用字”等可以保留、使用繁体字。中小学教师可结合《说文解字》《经典常谈》等读物,对学生开展汉字起源、发展等教育教学,使学生更加深入理解文字内涵,提升对经典诗文的理解和鉴赏能力。

2-1提案建议内容:在课后服务时间开设“汉字演变发展史”课程。

2-2提案办理解决说明:

学校可结合书法课程教学,通过临摹楷书字帖,了解汉字字体源流,使学生对汉字和书法的丰富内涵及文化价值有所了解,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通过欣赏经典碑帖,初识篆、隶、草、楷、行五种字体,了解汉字的大致演变过程,感受汉字的丰富内涵,提升书法欣赏水平。

3-1提案建议内容:加强语文教师文字内涵提升的培训。

3-2提案办理解决说明:

我市将继续在每学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中,开设语言文字及古典文学相关主题课程,提升教师的人文素养,加深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语言文字的情感和认同。同时我们将继续委托中国美术学院、西泠印社、温岭书画院等高校、专业社团,借助“周峰书法名家工作室”等平台,开展语文、书法师资培训,通过专业指导,让教师通过临摹经典碑帖,提高汉字书写和艺术鉴赏能力,并希望以此推动中小学语文教学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