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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1501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4-06-28 10:57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1501号建议的回复


颜晓意、李素娟、黄正才、陈斌斌、陈培菊、陈士菊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卫生院迁建工程,健全医疗机构建设的建议》(第2024J1501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有效缓解我市医疗用房紧张,群众看病难等问题,全市相继完成了城北、箬横、大溪、石塘、新河等镇卫生院的迁建工程,太平、城东、泽国等卫生院的扩建改造,极大改善了病人的就医环境,以及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要。目前,石桥头镇卫生院迁建项目建设计划已列入温岭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现有石桥头镇卫生院位于石桥头镇石桥新村前林,为二级卫生院(国家标准一级乙等医院),于2000年10月投入使用,至今已有23余年。卫生院占地面积较小(仅3亩多一点),建筑面积仅2700平方米,设施陈旧,与外部连接的通道狭窄,面积局促且由于林石公路全线禁止开设出入口,因此卫生院在用地用房、交通出入等限制的因素特别明显,现状确实无法满足当地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需要。加快石桥头镇卫生院迁建很有必要,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集基层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为一体的指导中心,能极大地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条件,满足当地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对加快石桥头镇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石桥头镇卫生院迁建项目已纳入《温岭市 2024 年市级投资(含国有公司)项目建设计划》,卫生院迁建项目拟新选址在石桥头镇中心小学南侧(振兴路西侧、草坦河南侧),占地面积10.3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目前石桥头镇对选址已作控规调整,开始进入征地阶段,计划2024年完成控规调整、评审等前期相关工作。

下阶段市卫健局将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局、石桥头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认真研究该项目建设事宜,及时落实迁建工程建设资金、土地等前期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财务与规划信息化科  联系人:郑君方

联系电话:80616567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