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10XC/2024-1057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商务函〔2024〕1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6
- 发布单位:
- 市商务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0925号建议的答复
江海荣、王连恩、谢冬富、陈桂清、黄云青、谢海燕、王玲辉、林正彬、张华明、陈玲荷等17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家政服务业的建议》(第2024J00925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家政行业现状
小家政,大民生。家政服务内容涵盖了日常家务、育儿教育、老年照料、病患陪护等多个方面。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升,消费者需求日益多样化,家政服务也逐渐向更加专业化和细分化的方向发展,例如月嫂、育婴师、家政保姆、家庭教师等职业逐渐受到市场的认可和青睐。伴随着家政服务市场需求加速释放,家政人员“请不起、请不到、不放心”的行业痛点也随之而来。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注册经营范围含家政服务的市场主体869家,主要集中在太平、城东、城西和中心镇。当前我市家政服务业以“低小散”的个体户为主,发展仍不够成熟,供需矛盾突出,服务质量不一。2023年11月24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家政人员“请不起、请不到、不放心”等难点痛点,明确将通过家政服务数字化管理手段赋能行业管理,同时规定居家式家政机构和服务人员的服务规范,建立了服务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优奖励制度。针对家政行业冲突,《条例》明确规定各方的禁止性行为,落实各方的权益保障机制,并建立多渠道的纠纷化解机制,同时厘清各部门职责,规定家政产业促进落地政策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家政服务行业监管力度。完善家政行业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规范家政服务登记事项。对家政服务用户提出的退还服务费、居间介绍费等相关费用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对受家政服务机构指派的家政服务人员向家政服务用户重复收费、编造服务项目收费、虚构家用设施物品故障或者谎报用工用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每年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围绕家政服务行业专门开展“双随机”抽查,规范家政服务企业合规经营。
2.政策扶持家政行业规范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70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安心码”的通知》(浙商务发〔2020〕21号)和《台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快“家政安心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台商务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温岭市市数字化改革工作总体要求,我局对在“温岭家政诚信服务平台”上取得“家政安心码”的家政从业人员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予以资金补助,累计发放惠企补助33000元。依法落实家政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免征。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以及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可按相关税收政策减免等等。
3.加强家政行业技能人才培训和培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家政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推动家政企业积极与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开展合作。利用中职学校师资、设备优势,与温岭市职技校、温岭市职业中专等职校开展合作,形成“社区学校招生,职业学校培训”的培训模式,近三年来,通过“社区+职校”合作模式,开展了12000多人次涉及家政服务员、网店经营、草编帽制作等工种教育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员的项目制培训,由温岭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岭市职技校提供师资为培训提供指导,共培训109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078人。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养老护理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对养老护理工作专业性的认识,在社会中为养老服务业起到宣传作用,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通过竞赛共培养技师8人,高级工146人,授予“温岭市技能大师”2人,“温岭市技术能手”11人。
三、下一步举措
1.继续强化家政行业技能人才培养。持续关注养老、育儿嫂、保洁等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养提升,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加强我市家政服务队伍的建设。
2.加强《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的普法宣传。通过媒体宣传、知识普及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家政服务条例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家政服务的监管。
3.持续落实相关家政行业扶持政策。相关部门将持续贯彻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帮助企业把优惠政策用好、用足。
感谢你们对温岭商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联系单位:温岭市商务局商贸运行科 联系人:张瑶庭
联系电话:0576-86105203 邮编:317500
温岭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6日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温岭市箬横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温岭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