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10XC/2024-1057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商务函〔2024〕1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6
- 发布单位:
- 市商务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0818号建议的答复
潘宝友、刘君燕、陈伯清、何雪法、陈永德、潘仁德、王海滨、江丞、邱海燕、朱佳逸、康湘兰、邵玲霞、朱佳平、孙素琴、陈才智、杨剑博、庄正财、姚亮、陈海红、苏兴贵、奚新斌、陈永莉、陈君晓、蔡兴明等24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作用的建议》(第2024J0818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再生资源行业基本情况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历史久,规范化整治迟,近年来整治呈现反复性,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受经营成本影响,绿色分拣中心或分拣驿站设立需投入场地(分拣中心工业用地7.5亩以上,分拣驿站工业用地3亩以上)、设备、人员等,经营成本远超非正规回收点,部分企业或个体户出于经济成本考虑开展非正规化经营。二是利益驱动,少量掌握土地建设用地资源的村集体或个人出于逐利为非正规回收点的形成提供了温床,全市220个非正规回收点,其中70%的用地所有权为村集体且部分规模较大。三是工业类分拣中心缺失,由于环保部门至今未制定工业类分拣中心的建设标准,台州市域范围内还未建有工业类分拣中心,而再生资源回收品类中,工业类占90%。
二、再生资源行业整治发展主要工作
(一)开展行业执法整治。根据《关于印发温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16号)精神,市商务局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围绕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非正规垃圾堆场的专项整治、无证经营和露天堆场取缔、查处未按规范处置的产废单位等方面开展行业执法整治工作。2023年以来,联合环保、市监、行政执法、自规、应急、环综委、属地镇街道等单位,开展露天堆场检查30余次,多次下发督办单至属地镇街,关停10余家,但普遍存在反弹现象。
(二)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3年来,我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工作目标,以减量化为目标,以资源化为核心,以无害化为保障,推进各项软硬件设施建设。一是分拣中心建设方面,全市现已建成投运6家分拣中心,第7家将在今年年底投运。二是回收网点建设方面,全市新建的39个住宅小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用房已完成验收并陆续交付给各镇(街),同时建议各镇(街)委托所属的分拣中心运维。此外,我们还要求后续新建小区按建筑面积的大小硬性配套建设50-100平方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用房;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按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回收用房。三是数字化回收体系建设方面,全面应用浙江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50吨以上的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督促企业实时填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等数据,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基础数据的实时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全面、客观、真实,实现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各环节数字化监管。
(三)出台资金支持政策。目前已出台《关于加快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3〕20号),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予以支持。一是鼓励企业开展废玻璃、废泡沫和废纺织等低价值物回收,对月均回收量达到30吨,周回收频次3次及以上,并建立相应可溯源回收台帐的企业,给予50元/吨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是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且当年实缴税金达到800万元的,给予200万元的补助;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25亿元且当年实缴税金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250万元的补助;对年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且当年实缴税金达到1200万元的,给予300万元的补助。三是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对开展兜底回收的生活类再生资源企业获得省级荣誉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后续我们也将努力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各级补助资金。
三、下阶段主要工作
(一)推进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加快温岭市再生资源监管平台建设进度,该平台聚焦固废监管和再生资源回收两个业务场景,具有预约回收、作业视频监管、风险预警等功能,能够实现再生资源从产生、收集、转运到利用/处置的全过程智能监控体系。
(二)持续开展执法整治提升行动。开展分拣中心规范提升行动,按《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对全市6家分拣中心进行对标整治提升。开展非正规回收网点及露天堆场整治行动,一是建议市委市政府将其纳入对镇(街)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推动各镇(街)、村集体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市商务联合相关部门每季度对非正规回收点及露天堆场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整治。开展存量农用地膜清零行动,农水部门联合镇(街)集中力量开展存量农用地膜清零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无废理念为指引,充分利用温岭电视台、温岭103.6广播电台、农民信箱、微信新媒体分类有奖知识竞赛、方言宣传车进村广播、主题宣讲进文化礼堂、志愿者宣传队入户分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业固废回收、废弃农膜再利用等宣传,提高全民垃圾回收再利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疏堵结合,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原对绿色分拣中心的建设要求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不低于7.5亩;现放宽要求,可建设驿站,占地面积2000平方,厂方符合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即可,便于企业建设分拣驿站。
感谢你们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温岭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联系人:江灵伟
联系电话:0576-86207138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6日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温岭市松门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温岭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