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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27 10:48: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质量发展科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浙江省实施意见部署,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质量创新示范,持续提升企业(组织)质量竞争力和产业创新力,增强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根据《温岭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温岭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温岭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组织)申报温岭市政府质量奖,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温岭市行政区域内正常运营的组织;
2.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未出现安全指标或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不断创新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型企业前列,非营利性组织社会贡献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5.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主导产品的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6.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组织内部质量战略和计划的建立、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实施质量检控及质量考核奖惩,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与持续改进,质量文化创建及推进,质量安全行使“一票否决”;
7.工业企业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达到B档及以上,农业企业的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达到B档。
二、获奖名额
评选奖项设“温岭市政府质量奖”和“温岭市政府质量提名奖”,获奖组织名额按本次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最多不超过《温岭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的名额。
三、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温岭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详见附件),申报企业(组织)按照自身行业分类选择对应申报表填报。
2.简介。申报企业(组织)简介(3000字以内)一式3份,内容要求见GB/Z 19579-2012附录B。
3.自我评价报告。申报企业(组织)自我评价报告一式3份;对照GB/T 19580-2012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以集团公司名义申报的组织,对控股子公司分别进行评价说明。
4.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须与申报表、简介、评价报告内容相符,还需提供企业首席质量官变革创新案例、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案例、QC小组等先进质量方法应用案例、供应链质量协同提升、质量攻坚或质量改进提升绩效报告,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1份(含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标明地点及其职责、所有控股企业等证实性材料),单独装订。
5.上述第1、2、3项需装订成册形成一份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第4项需单独装订成一份书面材料(证实性材料一式一份)。除上述纸质资料外,申报组织另需提供含所有电子版申报材料的U盘1份(申报表、简介、自我评价报告等申报材料分别以WORD文档和PDF格式建两个文件夹,证实性材料以WORD文档和PDF格式另建一个文件夹)。
五、申报受理
采用书面申报受理方式。申报材料必须符合本《通知》要求。
六、其它事项
(一)政府质量奖的相关资料可登陆温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l.gov.cn)“通知公告”专栏查询并下载。
(二)联系方式:温岭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18号408室),联系电话:86158609,81667581。
附件:
1.温岭市政府质量奖(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农业)申报表.doc
温岭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