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758U/2024-1056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发布单位:
- 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202412004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
你们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建议》(20241200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养殖规划编制。根据最新的温岭市国土空间规划,开展《温岭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23-2035)》修编,优化养殖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全力保障深远海养殖发展空间。
二、推广健康生态养殖。建立“首席专家+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指导+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服务网络,深化渔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渔技推广应用,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获评首批全国星级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全国水生动物防疫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基层优秀单位。重点扶持国家级青蟹良种场建设,开展泥蚶“乐清湾1号”、缢蛏“甬乐1号”新品种良种繁育推一体化试验示范及龟鳖苗种繁育,建成良种示范基地2个、省级以上繁育基地1家。我市列入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计划今年通过验收,并争创国家级。
三、软硬件两手抓,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首先从硬件设施上,养殖工船要经船检机构检验合格,按照养殖渔船进行登记,重力式网箱和桁架类网箱建造要按规范标准建设,并依法进行登记。其次从安全监管上,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压实生产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要求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人员,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台账,妥善开展应急处置。
四、出台渔业扶持政策。2023年我市发布《温岭市渔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若干政策》,该政策结合中央渔业发展政策对深远海项目给予支持。其中,支持发展深远海养殖、养殖工船等新型养殖平台。对开展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养殖工船建设的主体,按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4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含上级补助);对新增重力式深水网箱及配套设施的主体,按核定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网箱周长40(含)至60米、60(含)至90米、90(含)米以上最高补助分别不得超过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含上级补助)。已引进温岭市中正牧海6万立方深远海移动式大黄鱼养殖平台建设项目,目前完成海洋论证公示相关事项。
五、推广水产养殖保险。2023年有26户养殖户投保海水鱼类养殖险,6户养殖户投保浅海贝类养殖险,参保对象为黄鱼、鲻鱼、鲈鱼等海水鱼类及生蚝。2023年养殖互助保险总保额为231.34万元保费(含财政补贴),其中养殖户缴费46.26万元,占总保费的20%,享受省财政补贴115.67万元,占保费的50%,县财政补贴69.4万元,占总保费的30%。根据深远海养殖项目进展情况,将适时开展养殖保险对接工作。
六、培养海洋科技人才。《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科创走廊发展规划的通知》(温政办发〔2023〕4 号)文件提出,在龙门湖科创核心区规划布局台州第一技师学院东部校区。计划在校生数6000人,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培养高端制造、海洋经济产业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年培养输送1200人。新校园规划若能实施,将为温岭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为深远海养殖增添新动力。
最后,感谢你们对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渔业生态科 联系人:陈美燕
联系电话:0576-86126509 邮 编:317500
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