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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4J11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27 15:32 信息来源: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浏览次数:

陈清义、林应宝、黄宝荣、林安春、林玉莲、林应傲、包玲霞、郭招芳等8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开展检海行动,推动垃圾岸线共治的建议》(第2024J1114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海洋岸线整治。积极开展近岸海域垃圾整治,深化“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模式。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反馈的遥感垃圾分布点位,及时组织各有关镇按要求开展海岸带清理,2023年各镇共清理各类海岸线垃圾2986.7吨,其中清理海滩塑料垃圾77.37吨。“蓝色循环”模式运用区块链和物联网等

技术,实现海洋塑料污染收集、再生、再制造、再销售等全环节可视化追溯。温岭“蓝色循环”数字化试点现有“小蓝之家”三个,2023年共清运分拣后海洋垃圾12次,清运重量28949千克。

二、渔船污染物收集。我市于2021年5月起在全市6座渔港投入运行渔港渔船污染物数字化防治项目,以数字化防治平台海洋清道夫系统为依托,落实船舶污染物“三色码”管理机制,实施温岭市渔业船舶污染物数字化防治。污染物收集以港内收集船和陆上收集车(主要针对在船厂修理的渔船)相结合的方式。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完成船舶污染物收集12940次,污染物收集总量3863.71吨。从项目3年的运行情况来看,除每年5月份由于有大量渔船集中申请,存在一定程度的收集滞后现象外,其他时间段,基本能满足渔船的收集需求。

三、渔港垃圾保洁。全市每年安排预算235万元(今年安排预算255万元),用于保障各渔港港内日常保洁和中转的费用,同时,还保障个别沿线岙口滩涂上的陈年垃圾清理。2023年,共配备专门的海洋垃圾打捞船只10艘,专职工作人员23人,清理垃圾1616.23吨,海面油污15.27吨。渔港保洁工作由渔业镇委托保洁公司开展,我局予以补助。保洁单位在垃圾收集过程中通过横幅、喇叭广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沿岸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按照委托合同及考核办法,我局将联合渔业镇对保洁单位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促保洁单位负起应有的责任,做到港内漂浮垃圾应清尽清。

四、渔港工程监管。为防止渔港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落实各项措施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要求,对废水、固废、垃圾等开展防治。渔港疏浚物的倾倒必须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方可倾倒,并统一倾倒于温岭中心渔港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为防止施工单位乱倾倒,对每艘驳泥船安装了北斗定位系统、视频监控,24小时全程监控。

下阶段,将以“检海行动”为契机,围绕海洋油污整治、近岸海洋垃圾整治、入海排污口整治,开展渔船渔港防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对偷排油污,在港内违规从事电焊、喷砂、油漆等维修保养活动和垃圾乱倾倒行为进行处罚,特别是疏浚物乱倾倒的,一经发现,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充分利用报刊、信息平台、网络、公众号等各类渠道,深入渔村、渔港、码头、船厂、校园,大力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宣传,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公众的海洋生态文明和法律意识。

最后,感谢你们对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海明

联系电话:057686723968          邮  编:317500   

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