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32346714XT/2024-1056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发布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0730号建议的答复
王国富、王晓敏、卜淑君、叶海飞、陈宗夫、叶玲兵、赵波、金灵慧、王芳、何丽平、许素菊等11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特种设备专项管理的建议》(第2024J0730号) 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管理队伍建设的措施
(一)监管人员层面。从2015年三局合并以来,我局抓常抓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队伍质量水平,要求全局45周岁以下正式干部必须考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书,组织了一次省局专家专门到温岭举办的培训考核班,通过培训考核,我局特设科专职监察员及各分局(所)所长、副所长、特种设备联络员等大多数同志均持有监察员证书。我局每年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符合条件的新进人员、年轻干部参加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的安全监察员综合素质提升班,每年均有约5-15名同志考取安全监察员证;同时,我局共有5名同志考取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A类监察员证书(专业性更强、含金量更高),截至目前,全局共有A证监察员5名,B证监察员145名。全市平均每万台特种设备配备A证监察员1.6名(高于每万台配备1名的标准),每个分局所配备B证监察员2名及以上。同时,我局每年组织参加各类能力提升培训,2023年在台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中,我局代表队在与9个县市区的代表队比拼中荣获团队一等奖,2位同志获评“业务能手”。此外,每年全局同志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知识。2024年,我局也制定了干部培训教育计划,一部分新进年轻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取证培训,一部分特种设备战线上的同志将参加上级组织的能力提升培训。
(二)企业主层面。通过近年来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宣传与检查,企业主从“不知道什么是特种设备”到知道叉车、气瓶、电梯等属于特种设备,已经有了较大的认知进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通过检查和进企宣贯,很多企业主也知晓了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人员有操作证;设备依法检验合格;有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有演练记录)等特种设备方面的主体责任,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台账资料。
(三)操作人员层面。通过扫码上岗、扫码维保等数字化监管模式,有效杜绝无证上岗、不规范维保等现象的产生。进企服务,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同时加强企业、考试机构三方的沟通协调,加快取证速度。2023年新考取作业人员证2119本,其中叉车司机取证1881本,占比88%,从总体上提升全市叉车作业人员的持证比例,极大地减少了无证作业、无证上岗的现象。以赛促学,每年均由市总工会组织举办特种设备操作员(叉车司机)的职业技能竞赛,于2019年和2023年举办了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竞赛,操作人员通过竞赛获得“温岭市技术能手”、高级工及技师等级证书,以政府“买单”形式实现技能提升零费用。
二、关于提升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的措施
(一)市级层面。我局制定了《温岭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温市监特[2021] 3号),对事故应急组织体系、预警机制、响应程序、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指导和规范。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温岭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成员包含特种设备分管领导、局有关科室、17个分局(所)的分局长(所长)、台州市特检院机电部、管道部、容器部的主任。同时,专家组配备机电类、承压类、管道类三类专家,专家分别来自于检验机构以及各行业企业的经验丰富的高级工程师等。
(二)企业层面。由于特种设备企业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尚有部分企业未规范系统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未针对性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特种设备包含电梯、气瓶、压力容器等八个大类,不同种类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方法相差很大,在2021年我局印发了专项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如《电站锅炉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等供企业参照,建立自己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2021年我局以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处置能力提升年”活动为主题,推动企业开展特种设备自主演练、联合演练、示范演练等活动,每年企业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21年至今,监管部门牵头在医院、商场、游乐场、气瓶充装站点等重点场所开展的应急演练共45场次。
(三)操作人员层面。如电梯维保应急救援,都纳入对电梯维保单位和维保人员的日常考核之中。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加强叉车、气瓶充装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急能力提升。
三、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措施
每年,我局面向企业、社会公众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五进”等宣传活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科普。2023年我局开展了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全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配备了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到岗到人。随着数字监管工作的普及,我局将更加细化的开展“两个规定”的落实,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宣贯,全面推进监督抽查考试,推动安全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等关键人员。关于社会化监管力量,市场监管总局未批过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分类评价的第三方机构,目前全市并无专门的特种设备的第三方机构,且开展隐患排查等作为企业主体责任部分,是需要企业自行去完成的,可以参照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咨询是否可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等相关业务。此外,如电梯维护保养、电梯检测、电梯安全评估等都有相关的机构对企业进行服务。
四、关于推进数字赋能特种设备管理的措施
近年来,特种设备均通过数字化平台进行动态监管,“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上线之前,我局使用全台州统一的特种设备数字化监管平台。“浙江特种设备在线”于2021年5月31日正式上线,该系统通过数字赋能全面梳理完成特种设备企业服务管理事项,明确各层级部门的职责分工,打通特种设备生产、施工、使用、检验、监察等各个环节,构建完成一体化监管体系,从单一“人防”监管模式进入到“物防、技防、人防”并重的数字化管理时代,构建了全周期监管体系。我局从关注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出发,着重推进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的电梯安装物联感知,每年超额完成上级给定的电梯物联安装指标,目前已完成接入5678台,占全市在用垂直电梯总量的三分之一。并重点在老旧电梯上安装物联,给老旧电梯多上一道安全保障。《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规定“应当设置司机权限信息采集器,通过指纹、虹膜、人脸特征等生物信息或磁卡等与个人身份信息唯一绑定的媒介,验证司机操作权限”。叉车物联感知工作率先在物流园区实现100%全覆盖,并逐步在各园区、厂区推开。目前叉车物联感知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是,如果采用人脸识别功能开启叉车,这样虽然保证了持证的叉车作业人员才能操作叉车,但也听到很多企业主有不同声音,认为万一作业人员不在、而正需要使用叉车卸货等时间,不能启动叉车,导致生产经营工作延误。因此,我局将积极对接运营商,研究采用更方便高效的物联设置来实现叉车安全数字管理功能。
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人:陈政儒
联系电话:0576-86158597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