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01632X/2024-105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0219号建议的答复
陈孝、朱根福、 孙英、陈飞等4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规范我市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的建议》(第2024J0219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土地管理事业一如既往的关心。你们所提出的规范我市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的建议,非常明确且有针对性,我们非常赞同你们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下一步将在此项工作上进一步完善。
为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耕地的质量,提升垦造耕地项目的土壤质量,2017年我市出台《关于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优良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运行过程中仍暴露出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管理,2022年10月,我市出台《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实施细则的通知》,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的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进行细化操作。
一、目前我市耕作层剥离管理情况
专班正常运转。针对你们提出的未按要求设立工作专班、未按要求联合验收的问题,自发文之日起,我市即建立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专班,由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四部门组成。各镇(街道)、开发区耕作层剥离工程完成后,由建设项目属地镇(街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去年,专班专项检查并同步结合免剥离验收4次,涉及城西、城东、箬横等有关地块。
信息库和定期通报制度已实施。针对你们提出的储存建库问题,2023年我局下发《关于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情况的函》,对需实施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地块,要求涉及镇(街道)编制耕作层年度计划表并向我局报备,且在农转用报批前将《耕作层剥离承诺函》作为必备材料。优质耕作层剥离后首先在本镇(街道)复垦项目中使用,无法及时使用的将信息反馈到我局,由局进行统筹安排,2023年经我局调配的有经济开发区剥离地块,用于松门镇苍山门塘等土地整治项目。
常见耕作层剥离难题在逐步解决。针对你们提出的一些小地块未执行耕作层剥离的问题,目前我市依据文件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小面积或确实无法剥离的地块由属地镇(街道)提交《建设占用耕地不实施耕作层剥离申请表》附不实施相关证明材料,并由专班实地踏勘,形成踏勘意见。
二、耕作层剥离仍存难点痛点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代表们准确提出我市耕作层剥离存在的问题,我们深刻认识到,全市各相关部门所做的努力与大家期望依然存在差距。实施一年来,剥离储备库基本上难以真正实施,管理储备库易造成耕地等级混乱和泥土流失等。因此我们在垦造耕地项目对耕作层需求量大的情况下,基本上实行点对点对接,采用即剥即用方式易地即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强化专班运作的频率。充分发挥专班的管理职能,确保各镇街道的数据准确、统一,提高信息的透明度,避免各自为政,确保耕作层质量和使用效果。
宣传教育。加强对相关部门和施工方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对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自然资源保护科 联系人:王珮
联系电话:671922 邮 编:317500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