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107/2024-1056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教函〔2024〕4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发布单位:
- 市教育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1502号建议的答复
温教函〔2024〕41号 A
李素娟、陈士菊、陈斌斌、颜晓意、江于明等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第2024J1502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建设、大力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一直以来都是社会重点关注的一件实事。为支持我市农村等偏远地区教育发展,近年来市教育局实施了多项培优促优举措:
一、加大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培育后起力量
每年委托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和台州学院每年培养20人左右,同时实施委培生管理专项计划,鼓励他们在校认真学习,帮助他们做好农村教师生涯规划。2023年春季我市招聘教师137人、提前批招聘教师51人,基本分配在农村学校;2024年预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4人,幼儿园合同制教师90人,其中岗位设置也向农村倾斜。
为加快优秀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增强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避免出现教师青黄不接的难题,市教育局还重点关注新教师的成长,持续推进新老教师“青蓝结对”工程。农村学校的优秀青年教师,经选拔到街道学校或镇中心校跟岗培养,期满后返回原校工作。跟岗培养对象选拔范围为校级领导后备干部、35周岁以下的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名师工作室学员、职初教师专项考核优秀3次及以上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教师以及职初种子教师专项培养班学员。
二、创新乡村教师编制管理,保障教育事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城村两改不断推进,“双控”政策落实,民办学校的大量退出,随迁子女就学要由公办学校承接,城区学校学生人数急剧增加,部分学校缺编超编现象亟待改善。目前,市编办根据每年生源变化,对各校编制一年一核,动态调整。
根据《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岭市中小学全面推开教师“县校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温教人〔2019〕114号),下阶段,我们将持续推进各区域教师的流动和聘任工作,紧紧围绕“消超编、调结构、激活力”的目标,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超编制学校下达年度消编指标,对于存在学科结构性短缺的超编学校,在退休和调出人员范围内可适当考虑招录或调入相应学科的教师,以此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盘活教师资源,加强城乡教师队伍建设。
三、保障乡村青年教师待遇,厚植教育情怀
一方面提升农村教师待遇。近年来农村教师经济待遇不断提高,现已与城区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同时滨海、石塘、坞根、东部地区及其他各镇小学的校区和幼儿园的分园还享受满三年不满十年300元/月、满十年400元/月的农村特岗津贴。目前,教师收入已不低于公务员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在每年的教职工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工作中,我市政策向农村、海岛等地区学校倾斜,如石塘镇、滨海镇和坞根镇的公办学校在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中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以此激励偏远农村地区教师评优评先积极性。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人事科 联系人:潘林峰
联系电话:89935639 邮 编:317500
温岭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