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6 16:48: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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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开展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选址于温岭市松门镇,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东南侧,地理位置坐标为121°38'58"E,28°22'37"N。

项目概况:新建2万吨级码头1座,包含2个2万吨级散货泊位(兼顾多用途功能,水工结构均按5万吨级设计)。码头总长406m,总疏浚量222.2万m3,码头后方配套陆域总的征地面积约40.15万m2(约602.3亩),陆域配套建设有道路堆场、建构筑物、供电照明、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散货121万吨、件杂货152万吨,集装箱23.4万TEU。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zjbyhj.com/sy。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公民、法人和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zjbyhj.com/sy。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76-86582236

E-mail:690281480@qq.com    单位地址: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南路102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0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建设单位: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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